一、目的意义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防灾救灾领域监管执法职责,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督促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因此制定三个计划。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三个计划。
三、具体内容: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决策部署。二是明确工作目标:通过精准实施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市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三是明确执法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四是明确监督检查对象:根据属地为主、分级分类、统筹兼顾的原则,列入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98家。五是明确监督检查内容:通用监督检查事项;非煤矿山重点监督检查事项;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督检查事项;烟花爆竹重点监督检查事项;工贸重点监督检查事项;安全培训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四、执行要求
加强领导,统筹实施。根据行业领域特点,结合任务要求,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和时间,对年度计划进行再分解、再细化,确保计划实施有力有序。严格程序,依法履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安全生产执法手册》有关规定。强化措施,提高效能。持续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全过程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和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执法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增强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着力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