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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YX--2023-053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安义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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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关于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遗留问题建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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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遗留问题建议的回复

提字202313

                           分类:(经济建设类18

黄胜龙、刘磊、熊宏玮三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遗留问题的建议》已收悉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局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你们的建议很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从全局方位落实了管理措施。

1.2021年5月县政府出台了《安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所在乡镇、村集体组织、受益群众等主体履行项目质量管理职责,参与项目质量监督评价活动,强化监管措施。

2.在《安义县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项目区所在的村成立理事会,参与到项目各环节,协调村民诉求,协助设计、施工单位做好设计、施工工作;特别是协调施工方不按图纸施工、不听取群众合理意见和诉求,要求设计单位出图前必须做到“三进三出”,充分征求采纳群众合理意见建议。自2017年以来,历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单项工程验收到县级自验自评等环节,都邀请了项目区所在乡镇、村相关负责人和村民群众代表参与项目验收全过程。

3.2023年3月,我局以省厅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起草制定了《安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范管理年”活动方案》,并印发给全县各乡镇(红山管理处)。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群众监督机制,完善群众监督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强化群众监督保障,将群众监督评价作为项目验收的必备环节,及时处理群众监督上报的问题,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监督、主体监督、重点监督,形成职能监督、行业监督、监理监督和群众监督联动协调的监督网络,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管理监督效能。

4.根据省、市通知精神,今年3-6月,我局还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并制定印发了方案,要求对2017年以来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特别是正在实施的2022年度项目开展了为期一百天的全面摸排和自查自纠。自查采取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摸排相结合、走访群众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排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个(2017-2022年项目),排查面积17.8万亩,排查范围涉及全县11个乡镇(处),共发现具体问题19个,问题类型涉及水利设施质量问题的有13个,涉及电力设施质量问题的有4个,涉及田间道路问题1个,涉及土地平整质量问题的1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建立健全了建后管护机制。

1.2020年6月,我县根据《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办法(试行)》(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8]7号)和《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指导意见》(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订了《安义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办法(试行)》(安府办发2020〕43号建立了“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建后管护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对建后管护负总责,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是建后管护监管主体,项目所在村民委员会为建后管护实施主体。将2011年以来统筹整合资金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均纳入管护范围,现管护面积21.3187万亩(2011—2021年已建成并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方面,县级财政按15元/亩预算安排建后管护资金,2011-2019年共下达管护资金247万元,主要用于在工程设计使用期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及设备的日常维修、管护人员管护费

2.据统计,目前我县95%以上的农田基础设施完好可正常使用,以前较普遍存在的如灌渠、生产路、下田板、生态护坡修复以及涵管、排沟清淤等问题已通过建后管护得到解决,少数因设配老化需更换的电排站、井房、泵房也得到了修复,为我县每年的春耕生产提供了保障

  

安义县农业农村

                        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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