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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4-2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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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办发〔2023〕32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十条政策措施》的通 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十条政策措施》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中共安义县委办公室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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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十条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精准补短板、填空白,解决好我县工业量小体弱的问题,推动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安义实际,制定以下10条措施。

一、做大工业经济总量

(一)加快培育规模以上企业。对首次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成长型企业首次转为规上企业的每户奖励10万元;新建投产首次入统企业每户奖励15万元;入统后次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每户再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自企业入统后分两年拨付,第一年拨付奖励资金的60%,第二年拨付奖励资金的40%。入统后两年内转为规模以下的企业,自企业下规年份起,剩余的奖励资金不予拨付。

(二)支持企业上台阶。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250万元、125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年度营业收入达3亿元且较上年增幅达30%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被评定为省级民营制造业“百强”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被评定为市级民营制造业“百强”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推动优强企业规模倍增。对认定为南昌市重点企业,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幅25%及以上,给予其高层管理团队3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达50%及以上,给予其高层管理团队50万元奖励;三年内实现倍增目标的企业,给予其高层管理团队100万元奖励。

(四)精准扶持骨干企业。对于列入市级“一企一策”清单的骨干企业,县级财政参照企业贡献(含经济、社会贡献)予以奖励,专项用于企业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经营成本,具体由企业所在辖区细化。

二、做强企业创新能力

(五)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对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认定的省级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25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及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认定的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认定的省级、市级制造业领航培育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对认定的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

(六)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对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及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星创天地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新批准设立江西省研究生工作站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科研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新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及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及市级“双创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市级新建专家工作站给予20万元启动经费支持,领衔专家为“两院”院士的给予50万元启动经费支持;获批省级专家工作站再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

支持安义产业创新设计研究院建设,承办相关创新设计论坛及工业设计推广活动,每年补贴不低于50万元用于整体活动策划执行,打造安义十大创新设计标杆案例项目,给予每个标杆项目50%设计费补贴,每个标杆项目不超过15万元;支持江西省铝型材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每年安排一个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给予每个项目150万元研发经费补贴;支持结算中心和供应链金融平台发展,对正式运营的结算平台,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营补贴;对供应链金融平台每完成1亿元营业额,给予5万元的奖励,以此类推,最高单个不超过100万元。

(七)推动人才引进培育。企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按A类、B类、C类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7万元人才奖励;企业新引进博士、硕士、高级技师、技师,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1万元、5000元人才奖励。企业新招录人才,稳定就业3个月分别给予企业200元补贴;员工本人通过技能提升,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以上人员需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在安义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奖励。

对新获评“赣鄱工匠”、“江西省能工巧匠”、南昌市“洪城工匠”、南昌市“洪城技师”,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万元、5000元、2500元;对获评省“双千计划”、市“双百计划”人才项目的,按省、市项目资助金额的10%,一次性给予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八)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开发并实施发明专利的企业,专利产品的年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从高校院所、国有企业获取发明专利技术并实施,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的,每家企业一次性补助3万元;对企业运用发明专利获得质押贷款,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质押登记的,每家企业一次性补助3万元;对新认定的“江西名牌”产品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重新认定为“江西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新认定的“江西精品”“赣出精品”产品企业,一次性奖励4万元;对重新认定为“江西精品”“赣出精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企业新产品通过验收并获得“江西新产品证书”,一次性奖励1万元;获评省级优秀新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认定为江西年度领军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认定为南昌市工业重点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做优企业提质增效

(九)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对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技术改造项目,按购买设备发票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6%,予以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对购买并安装投入生产能力为5000吨及以上型号挤压机的企业,按投入设备资金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项目只补贴单次单项),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现有规模以上企业建设“5G+智慧工厂”,实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按其软硬件、设备投入给予5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4万元;对评定为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园区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支持企业绿色化制造,对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40万元;对评定为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评定为省级节水型企业、省级节水型标杆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评定为省级节水型园区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十)扶持企业上市。对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展示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在券商等中介机构辅导下完成股改并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江西证监局辅导备案拟上市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在沪深北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境外上市并募集资金净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汇回我县的企业、上市公司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迁至我县的企业,给予600万元奖励(每半年兑现一次)。

附则:

1.上述措施与我县以往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措施执行,与省、市相关扶持奖励措施叠加使用,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上述奖励补助资金荣誉类实行免申即享,项目类实行申报制,兑现实施细则由县科技工信局联合县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制定,明确资金来源和兑现程序,资金来源优先从省、市支持我县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奖励资金总额实行“一事一议”,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奖励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惠企通”平台兑现。

3.本措施的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商县科技工信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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