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义县人民政府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共安义县委文件《关于潘小华等同志职级任免的通知》(安干字〔2024〕17号),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詹丹丹同志任安义县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