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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220-0203-2018-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安义县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18-08-2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转发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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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充分挖掘辖区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典型,扎实开展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示范企业是指实体零售行业中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转型效果好、具有重要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企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三)经营模式先进,大数据应用广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效果好;跨界融合发展走在同行业前列;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以百货店、购物中心为主营业态的,年销售规模需在5亿元以上;以连锁超市、便利店、专卖店为主营业态的,年销售规模需在1亿元以上,直营门店数量需占30%以上;经营范围涵盖两种以上的综合性零售企业,年销售规模需在8亿元以上。

(四)具有行业带动作用和自主品牌。在实体零售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引领作用。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企业独特的品牌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五)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二、申报时间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实体零售企业对照申报条件和江西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明细准备申报材料,经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于8月20日下班前报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统一规格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稿至2635099470@qq.com),经市商务局复审后,择优报送省商务厅审核。

三、申报要求

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把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示范创建工作作为促进实体零售发展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及要求,广泛宣传、动员辖区实体零售企业积极申报,每个县区原则上推荐一家,市商务局复审后,择优向省商务厅推荐4家企业。

联系人:刘军鸿联系电话:0791-8388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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