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各园林绿化企业:
根据《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办法》(赣建字〔2017〕3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省优质建设工程奖(园林绿化)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7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申报工程应符合《评选办法》第八条规定,并满足如下要求:
(一)在2023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一年以上;
(二)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按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项目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绿色施工示范、智慧工地示范等佐证材料,上述材料将作为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的评审内容。申报单位在申报奖项上应从“杜鹃花奖”“省优良工程”中选择其一。
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的项目,申报主体可以是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组成的联合体。
(二)电子版申报表与申报材料应扫描制作成一个完整PDF文档。纸质版申报表与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三)各县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推荐项目初审把关,推荐1-2个符合要求的项目。
联系人:万婷 电话:0791-83986040
邮箱:3565324949@qq.com。
附件:《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