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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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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3〕2号)、《南昌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洪府公开办字〔2023〕1号)》有关要求,我局现发布南昌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在南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南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1607,邮编:330038,联系电话:0791-83986325,电子邮箱:ncsczxx@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昌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全力践行“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以“自信、发奋、齐心”的精神状态,将“项目为先、实干奋进,争分夺秒拼经济”作为贯穿全年的主线,严格实施《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南昌市财政局充分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优环境的功能作用,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二是提高政策解读实效,围绕政策出台目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办理流程、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部分开展解读。三是切实加强信息管理,去除冗余信息,健全完善规章动态更新机制。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局门户网站、“南昌财政”政务微信公众号、“南昌财政发布”政务微博、报刊年鉴等新闻媒体形式,及时主动公开规定信息。2023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1条。其中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1406条,政务微博公开59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12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按照《条例》指导要求及其他相关文件借鉴意见,市财政局根据自身职能,按规定动作开展,切实回应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受理数量。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

2.办理情况。我局受理的2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件均已按规定、依程序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进一步完善健全完善政府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对信息内容建设和发布审核坚决执行编撰、检验、预览、审核、发布规范程序,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了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系统清理工作,全面、规范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局门户网站、“南昌财政”政务微信公众号、“南昌财政发布”政务微博、报刊年鉴等新闻媒体平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规范化主动公开。利用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继续加强局官方网站建设,完成IPv6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服务互动功能,在政务专区继续提供信息查阅、政府信息申请、政府自助办理、互动展示等服务,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聚焦重点民生领域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充实工作机构,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加强对全局政务工作组织领导。深入基层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业务指导,接受社会监督,狠抓工作落实。同时,积极配合国家及省市各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压实信息宣传主体责任,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畅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9.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部门和县财政预决算公开指导督促不够,个别单位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现象。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对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以国家要求为标准,以群众期盼为导向,聚力补短板,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南昌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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