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东湖区纪委监委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区纪委与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国家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监督检查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调查处理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八)调查研究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九)会同区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纪检监委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委、监委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区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奋发有为,积极进取,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廉洁东湖”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在“四个意识”上有新提升
(二)把监督职责挺在前面,着力在权力制约上有新作为
(三)把创新创优贯穿始终,着力在四大建设上有新质效
(四)把反腐斗争推向深处,着力在赢得民心上有新进展
(五)把改革攻坚进行到底,着力在体制机制上有新建树
(六)把责任使命扛在肩上,着力在队伍建设上有新形象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纪委监委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纪委监委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东湖区纪委监委;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东湖区巡查办。编制人数79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数43人,其中:在职人数43人,包括行政人员3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东湖区纪委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125.2万元,比上年增加181.68万元,增长19.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5.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8.9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东湖区纪委监委支出预算总额为1125.2万元, 比上年增加181.68万元,增长19.26%。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70.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4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34.6万元,其他支出10.0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76.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商品和服务支出178.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东湖区纪委监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25.2万元,较上年增加181.68万元,增长19.25%。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4.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住房保障支出3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034.46万元,较上年增加230.09万元,增加28.6%。增加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东湖区纪委监委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80.6万元。其中,货物预算69.6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6.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4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局(委、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东湖区纪委监委(本级)
1、基本情况
东湖区纪委监委编制人数61人,实有人数33人,退休人员10人。实有车辆8辆,其中定编车辆8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034.48万元,较上年增加200.65万元,增加24.06%。
其中:财政拨款1034.48万元,上年结转58.98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034.48万元,较上年增加200.65万元,增加24.0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2.0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470.2万元。
(二)东湖区巡查办
1.基本情况
东湖区巡查办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10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90.72万元,较上年减少-18.96万元,减少-17.29%。
其中:财政拨款90.7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90.72万元,较上年减少-18.96万元,减少-17.29%。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5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 东湖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