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1257-0734-2078-2226-42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1-04-07 10:3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东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东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计生工作方针,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以十九大和区委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根据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求,将全面部署2021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1、进一步按照国家、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在2020年基础上,确保系统管理率有所提高,管理质量进一步提升。定期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的技能培训和妇幼健康工作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管理质量。加强产妇、新生儿的产后访视,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对街道、社区两级的督查指导和保健人员的培训,完善各项基础性数据报表;加强对各社区中心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2、按照国家婚前保健规范要求,扎实做好婚检工作,更加注重婚检质量,提高疾病的检出率;扎实实施宫颈、乳腺两癌筛查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儿童营养监测项目等项目工作。
3、进一步优化规范《出生医学证明》业务流程。区妇计中心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的要求,优化规范《出生医学证明》流程,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办证服务。
4、进一步按照国家、省、市的规范要求,落实妇幼卫生统计报告制度,开展妇幼信息管理,按时上报报表、做好年报数据的分析。
5、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生项目宣传。积极向省、市级刊物媒体网络投稿,提升妇幼项目的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加强效能建设和内部管理,开展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
7、计划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儿科医生、妇产科医生、B超医生),对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轮训一遍,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8、改造中心业务用房,按“以服务人群为中心”理念,根据服务人群特点,充分体现妇幼健康服务特色,重新规划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科室布局,重点对医疗环境和设施进行装修改造,打造妇女和儿童喜闻乐见的温馨服务环境。添置必要的妇幼保健服务设备,加强软件建设,提升服务功能。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编制人数44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4人,实有人数38人(含借调人数为5人)。其中:在职人数38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8人;退休人员70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东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593.14万元,比上年减少74.74万元,下降11.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5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4万元;其他收入32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东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593.14万元, 比上年减少74.74万元,下降11.20%。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93.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6.1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2.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5.1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05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27.04万元,其他支出15.1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26.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84%;商品和服务支出142.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1%;资本性支出15.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东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9.14万元,较上年减少23.47万元,下降9.81%。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0.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1.14%;住房保障支出19.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0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中心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01.8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41.80万元,工程预算6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中心无车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2. 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0年一样。
第三部分 东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附件:
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部门收入总表
3、 部门支出总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