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0718-3821-1334-1081-993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1-04-07 10:4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卫生院(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卫生院(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卫生院(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卫生院(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卫生院(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卫生院(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卫健部门批准的非营利性机构。其主要职责:基本医疗服务,预防接种、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等服务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综合医疗、常见病和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
三、基本情况
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卫生院(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差额补助事业单位1个:部分补助事业编制17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卫生院(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711.52万元,比上年增加20.23万元,增长29.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92万元;其他收入452.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2021年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卫生院(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711.52万元, 比上年增加20.23万元,增长29.2%。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11.5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0.4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6.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8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27.6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70.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01%;商品和服务支出128.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1%;资本性支出3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3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卫生院(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8.92万元,较上年增加20.23万元,增长8.5%。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52%;住房保障支出27.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68%。
(四)政府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采购预算共安排361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01万元,服务预算6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无项目支出绩效。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7.9万元。其中:
1. 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3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增加原因为拟置换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
附件:
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部门收入总表
3、 部门支出总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