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446439-0601-2021-000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27 17:2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项目名称: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项目类别: 其他类
实施单位: 南昌市东湖区统计局
主管部门: 南昌市东湖区统计局
评价机构: (盖章)
评价年度:
2021年5月31日
项目绩效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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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 |
职称/职务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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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军 |
南昌市东湖区统计局 |
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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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莹 |
南昌市东湖区经济调查队 |
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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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建成 |
南昌市东湖区经济调查队 |
普查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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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 (签名): |
何小军 |
2021年5 月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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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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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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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纳入部门评价的项目须填写此表,自评项目无须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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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历时四年,2019年至2022年,2020年是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年。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分3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国务院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要根据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安排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区财政追加拨付人口普查年度工作经费160万元,主要用于普查物资采购、业务培训、普查宣传、劳务支出等。
二、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采取自行监控的方式,对纳入监控范围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日常跟踪监控,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填报;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对照绩效目标收集绩效监控信息,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说明采取的改进措施。按要求填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评价的依据。完成年度绩效监控后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形成本单位绩效监控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经费支出符合年度工作计划,符合程序,并履行相应手续,资金使用合理合规;项目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及超标准开支等情况,会计核算规范;项目在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方面均达到绩效目标,在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方面都达到较好效果。
四、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本年度人口普查财政预算经费160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普查工资、咨询费、资料印刷、综合试点、委拖业务费等费用。
截止2020年,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141.44万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实际支出141.44万元。用于咨询费:47.7万元,印刷费7.32万元,委拖业务费:65.84万元,专用材料费:9.85万元,普查人员工资7.27万元等费用,主要各类调查补贴等开支。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根据人口普查业务流程,参考历次普查经费使用情况,制定人口普查各阶段经费使用计划,确保普查经费使用合理充足。在经费使用方面,严格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对每笔经费使用情况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由于人口普查工作量大、业务环节多,开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可控因素,从而造成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难以做得很精确,可能存在少部分无法掌握的必要费用支出。今后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力求做得对每项工作进行量化,科学预判各个环节、各项工作资金需求情况,制定详细的物资采购清单、培训计划、劳务发放标准、督促辅助调查员上户指导手机记帐等。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评结果将作为今后项目资金申请和使用的参考依据,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开,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