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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224672-0601-2023-00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2-03 10:3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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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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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民政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东湖区民政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分东湖区民政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东湖区民政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东湖区民政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湖区民政局是主管全区民政事务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具体包含社会救助和巩固脱贫解困成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人才队伍建设、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慈善工作、“一老一小”工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婚姻和收养登记、绿色文明殡葬、区划和地名管理等多项业务工作。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全区民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努力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的实际行动,着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造福于民。                                                                                                                                  

    (一)着力巩固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一是做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进一步扩大了社会救助的覆盖面。加强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推进救助关口前移,及时将其中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健全低保边缘家庭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机制。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和其他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群众的临时救助,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临时遇困人员渡过难关,巩固拓展解困兜底保障成果。三是推进“救助+慈善”,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打造多元救助模式;推进“救助+社会工作”,依托各镇、街道社工站阵地实施清单化管理精细化运作;推进“救助+智慧平台”,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打造智能救助模式。

    (二)着力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

    一是开展完整社区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社区服务功能,打造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二是推进社区工作站建设,逐步构建区、街、居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促进社工站与社区邻里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融合发展,强化社会工作人才培训,提升持证社工人才人数。三是搭建“五社联动、全民参与”社会治理体系,畅通“五社联动”参与社区治理途径,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民政元素融入社区服务平台。四是加强社区(村)为民服务、议事协商等治理能力建设,全面推动“三问一说”工作法与基层民主协商机制相融合,探索东湖民主协商新品牌。五是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的“双孵化”平台优势作用,成立东湖区社会组织红色基金,进一步培育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区社会组织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有力支撑。

    (三)着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落细各项惠老政策,继续做好政府购买80岁以上老人两小时养老服务、五类老人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养老护理人才的高质量供给。二是大力实施养老“点位”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东湖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院、老年助餐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打造。三是提升打造东湖区智慧化养老信息平台,通过整合各平台养老数据,融入全方位养老元素,为东湖老人、养老服务设施、机构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信息化养老服务。

    (四)着力优化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婚姻登记建设,将我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积存的婚姻纸质档案进行清查归集和电子化整理,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结婚登记颁证服务,提高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水平。二是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推进生态文明惠民殡葬。引导适婚青年树立新时代婚育观、家庭观,推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崇尚厚养礼葬。三是规范界线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推广地名普查应用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四是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落实“六大保护”,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现社会福利儿童保障动态管理,做好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和救助工作。

    (五)着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好社区(村)疫情防控、养老机构及大数据排查管控专班工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扎实筑牢民政防线。二是慎终如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民政领域安全和稳定。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民政局(汇总)共有预算单位 6个,包括:局本级和5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东湖区民政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东湖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东湖区婚姻登记中心、东湖区社会福利院、东湖区社区民政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南昌市第十二医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编制人数5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15人自收自支编制0人。实有人数101人,其中:在职人数36人,包括行政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离休人1人,退休人64人。在校学生 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部分东湖区民政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东湖区民政局(汇总)收入预算总额13119万元,上年减少253.68万元下降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21.3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4563.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4.45万元;其他收入279.6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东湖民政局(汇总)支出预算总额为13119万元,减少253.68万元下降1.9%。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668.9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83.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30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67万元资本性支出44万元项目支出3450.06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3243.06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20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139.0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11万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5271.2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93.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72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7151.2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5.26万元;其他支出20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283.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3%;公用经费支出435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特定目标类支出2022.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4%;其他运转类支出1427.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东湖区民政局(汇总)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221.39万元,较上年减少159.13万元下降1.9%具体情况是:行政运行支出99.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3%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527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4.1%;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79.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6%;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2556.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1.1%;住房公积金支出41.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部门机关运行399.24万元较上年增加70.42万元,增长21.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将综合工作经费调整基本支出保运转。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我局(汇总)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68.1万元,其中:货物预算68.1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九)项目绩效情况

    1.社区办公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助社区经费的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广大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提升社区治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区城市社区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功能。  

       2)实施主体东湖区民政局

       3)实施周期2023年1-12月

       4)年度预算安排1201.2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拨付全区社区办公经费、低保工作经费

    质量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100%

    时效指标:群众办事完结率≥9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政策知晓率≥90%

    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90%

    2.综合业务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正常运转类项目,每年开展一次社区人才队伍培训;低保审批、抽查工作;经济状况核对专项救助部门委托救助中心核查工作、高龄补贴审核工作、其他民政业务。  

       2)实施主体东湖区民政局

       3)实施周期2023年1-12月

       4)年度预算安排22.11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社区服务人才培训、高龄补贴审批工作、经济状况核对率

    质量指标:工作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社保类经费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政策知晓率≥90%

    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90%

    3.社区民政服务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进一步加强对社区信息平台服务于社区居民,提高广大居民的幸福感。

       2)实施主体东湖区社区民政服务中心

       3)实施周期2023年1-12月

       4)年度预算安排19.75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社区网络接入网络费及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建设=85个

    质量指标: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建设稳定率=100%

    时效指标: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建设完成及时率:及时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方便社区居民生活、提高社区居民幸福感≥90%

    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90%

    4.省福彩资金养老事业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东湖区养老事业正常运行,老人生活质量有所提升,筹建医养结合的一流养老中心。

       2)实施主体东湖区社会福利院

       3)实施周期2023年1-12月

       4)年度预算安排207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筹建养老项目数量=1个

    质量指标:养老项目设计合格率≥90%

    时效指标:养老项目按计划开工率≥3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养老项目受益人数=500人

    满意度指标:服务老人满意度≥90%

    5.东湖区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建设东湖区区域性养老中心,打造一流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

       2)实施主体东湖区社会福利院

       3)实施周期2023年1-12月

       4)年度预算安排200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养老项目用地面积=32亩

    质量指标:划拨土地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率=100%

    时效指标:财政资金下拨及时性≥3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养老项目受益人数=500人

    满意度指标:服务老人满意度≥9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加的原因主要是:

    2.公务接待1.8万元,比上年减0.45万元少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缩减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加的原因主要是:

    4.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加的原因主要是:

    部分东湖区民政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

    民政系统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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