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875512-0601-2022-000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公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30 09:0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部门概括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维护东湖地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
(二)预防、防止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四)管理消防、枪支弹药、危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户政、出入境 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等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 的治安保卫工作
(七)指导治安保卫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承办南昌市公安局和东湖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 845 人,其中在职人员 634 人,离休人员 2 人,退休人员 209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26237.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797.92万元,较2019年增加4534.3万元,增长20.9%;本年收入合计 25439.18万元,较2019年增加4265.53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业务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5213.34万元,占 99.1%;其他收入225.84万元,占 0.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2623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5353.78万元,较2019年增加4448.9万元,增长21.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业务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883.32万元,较2019年增加85.4万元,增长10.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业务经费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24297.13万元,占95.8%;项目支出1056.65万元,占4.2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923.55 万元,决算数为25171.9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7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8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95.31万元,决算数为 2322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8.4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44.71 万元,决算数为 64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83.53万元,决算数为 48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保障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决算数为728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抗击疫情需要,保障抗击疫情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4115.3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9613.02万元,较2019年增加3922.87万元,增长2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336.91万元,较2019年增加912.25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业务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25.48 万元,较2019年减少107.2万元,下降32.2 %,主要原因是:节减经费。
(四)资本性支出 939.93万元,较2019年减少189.42万元,下降16.8 %,主要原因是:节减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1万元,决算数为 184.49万元,完成预算的52.6%,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29.35万元,下降13.7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无增加。主要原因是:节减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另有安排,未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 人次,主要为:因工作另有安排,未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无增加。主要原因是:节减公务接待费。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节减公务接待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厉行勤俭节约,节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84.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138万元,决算数为 132.97万元,完成预算的96.4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34.47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购置公务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18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00 万元,决算数为51.52 万元,完成预算的 25.8%,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63.82万元,下降55.3%。主要原因是:节减公务用车开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111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减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6.8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业务经费增加。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60.44 万元,降低 6.5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0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95.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806.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338.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5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4.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9 %。
八、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部门共有车辆 111 辆,其中111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详见附件2)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个,共涉及资金 281.6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5.7 %。
组织对“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分别委托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实地检查及电话回访等方式,对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开的评价,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评价结果为优。
组织对本部门(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4443.9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728万元。其中,部门(部门)整体支出分别委托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2020年,本部门认真贯彻全市公安局长政委会议精神,围绕增强“核心竞争力、智慧创造力、队伍战斗力”三力目标,着眼推进“公众安全感、公安满意度、绩效考核”三提升,全力以赴保稳定、护平安,凝心聚力抓改革、促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为:95.99分,自评结果为:优。
2020年度“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报告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年度预期总体目标
完成2020年度“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社区戒毒人员报道的管理在册登记,以及对吸毒人员制定对应的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早日戒除毒瘾;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和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抓实青少年预防宣传教育,社会公众或服务满意度95%以上,完善场所建设,提高戒毒人员生活质量,在有限场所内打造一个良好的戒毒康复环境。
2、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东湖区626工作站工作完成全区社区戒毒执行率98.6%,社区康复执行率100%,综合执行率99.4%,信息化帮教率93.5%,APP工作驿站签到率88.3%。未发生一起因吸毒人员引发的肇事肇祸案(事)件,全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共进社区禁毒宣传123场,禁毒教育进学校19场次,媒体禁毒宣传33次,其中市级媒体17次,省级媒体12次,中央级媒体4次。同时做好了敏感期间高风险涉毒人员的稳控。
二、单位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根据《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21〕14号)要求,东湖区626工作站按照通知要求开展2020年度“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一是成立《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全面负责2020年“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二是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2020年“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编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四是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分情况:
|
指标情况 |
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满分 |
得分 |
产出数量 |
社区戒毒(康复)综合管控率100% |
100% |
99.40% |
10分 |
9.94分 |
开展禁毒“六进”活动100次 |
100% |
142% |
10分 |
10分 |
|
产出质量 |
社区戒毒执行率 |
90% |
98.60% |
5分 |
5分 |
社区康复执行率 |
90% |
100% |
5分 |
5分 |
|
社区戒毒(康复)综合管控率较上年增长 |
增长 |
增长 |
5分 |
5分 |
|
产出时效 |
费用支付及时率 |
100% |
100% |
5分 |
5分 |
产出成本 |
成本控制率 |
≥0% |
6.12% |
10分 |
10分 |
社会效益 |
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 |
0% |
0% |
10分 |
10分 |
戒毒人员复吸率 |
<10% |
9.26% |
10分 |
10分 |
|
可持续影响 |
可持续效益 |
效益明显 |
效益明显 |
10分 |
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10分 |
10分 |
(二)评分结论:
2020年度“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9.33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目标完成总体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本年度东湖区626工作站全区社区戒毒(康复)管控人员494人,社区戒毒(康复)综合管控率99.40%(10分);
本年度各工作站全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共进社区禁毒宣传123场,禁毒教育进学校19场次,媒体禁毒宣传33次,其中市级媒体17次,省级媒体12次,中央级媒体4次,圆满完成禁毒“六进”活动任务(10分)。
(2)质量指标
本年度全区社区戒毒执行率94.4%(5分),社区康复执行率99.2%(5分),全区社区戒毒(康复)综合管控率从2019年的96.40%增长到2020年的99.40%。
(3)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费用支付及时率100%(5分)。
(4)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6.12%=(300- 281.65)/300*100%(1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的实施,未发生一起因吸毒人员引发的肇事肇祸案(事)件(10分),戒毒人员复吸率9.26%(10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区戒毒作为一种全新的戒毒制度的提出,彻底改变了以往实行的“凡吸毒必强戒、凡复吸比强戒”禁毒制度,是以人为本社会管理理念在戒毒工作的重要体现,可持续发展有良好的影响(10分)。
3、满意度指标
626工作站对社会公众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到95%(10分)。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626工作站的“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及时率较好,社会群众满意度高,在全局的协同作战下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不断加大吸毒人员管控力度,严防因吸毒出现精神症状引发的自杀自残、伤害他人、损毁财物、毒驾、暴力抗法、肇事肇祸等极端案(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安全,预算绩效目标未出现偏离的情况。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626工作站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020年度“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近些年来,南昌市毒品刑事案件呈上升态势,一些隐性吸毒人员处于脱管失控状态,治安、刑事案件和极端案件时有发生,毒品形势十分严峻。经过这些年的打击,南昌禁毒工作取得了巨大进展,但毒品问题依然不容乐观,实际吸毒人员呈上升趋势,南昌市禁毒委员会就今年的禁毒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将坚持依法严打毒品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东湖区区政府特安排东湖公安局开展2020年度“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
“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为费用类项目,工作站主要是为辖区内的戒毒人员提供一个集“戒毒脱瘾、康复稳固、安顿就业”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戒毒康复场所,从而协助他们彻底戒除毒瘾并最终回归社会。
3、项目实施情况
2020年东湖区626工作站工作完成全区社区戒毒执行率98.6%,社区康复执行率100%,综合执行率99.4%,信息化帮教率93.5%,APP工作驿站签到率88.3%。未发生一起因吸毒人员引发的肇事肇祸案(事)件,全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共进社区禁毒宣传123场,禁毒教育进学校19场次,媒体禁毒宣传33次,其中市级媒体17次,省级媒体12次,中央级媒体4次。同时做好了敏感期间高风险涉毒人员的稳控。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该项目支出预算为300万元,于2020年全部拨至东湖公安局下属的626工作站,资金全部到位;实际使用金额281.6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进行的所需工作站租金、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加大吸毒人员管控力度,严防因吸毒出现精神症状引发的自杀自残、伤害他人、损毁财物、毒驾、暴力抗法、肇事肇祸等极端案(事)件的发生。大力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六进”工作,即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社区、进农村。牢牢把握“6•26”国际禁毒日的宣传契机,举办以“远离毒品 健康生活 拥抱美好人生”和“认清毒品危害,向毒品说不”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小品等形式宣传毒品危害。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完成2020年度“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社区戒毒人员报道的管理在册登记,以及对吸毒人员制定对应的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早日戒除毒瘾;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和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抓实青少年预防宣传教育,社会公众或服务满意度95%以上,完善场所建设,提高戒毒人员生活质量,在有限场所内打造一个良好的戒毒康复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了解该项目预算编制合理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通过本次部门绩效评价来总结经验和教训,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和应用,为今后类似项目的长效管理,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引导和支持单位部门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单位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单位部门业务保障水平。
此次东湖公安局根据《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21〕14号)文件要求对2020年度东湖公安局实施的“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主要围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及措施是否被认真执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进行部门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分级分类。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根据以上原则,绩效评价应遵循如下要求:
(1)在数据采集时,采取客观数据,主管部门审查、社会中介组织复查,与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相结合的形式,以保证各项指标的真实性。
(2)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提高评价报告的公信力。
(3)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简明扼要,除了对绩效评价的过程、结果描述外,还应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并就共性问题提出可操作性改进建议。
2.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决策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 充分性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
立项程序 规范性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如未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也可考核其他工作任务目标)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
决策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 科学性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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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 合理性 |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
过程 |
资金管理 |
资金 到位率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预算 执行率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
||
过程 |
资金管理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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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 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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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产出数量 |
实际 完成率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产出 |
产出质量 |
质量 达标率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产出时效 |
完成 及时性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
产出成本 |
成本 节约率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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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项目效益 |
实施效益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 |
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3.评价方法
本项目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采取数据对比,标准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同时辅以访谈、研讨、审计等方法。
调查对象和范围:
抽样方法:社会公众、服务群众、在职人员填写问卷调查。
样本数量:30份
4.评价标准
本项目主要运用计划标准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对比,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大致分为评价准备工作、审核分析材料、综合分析评价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简述如下:
(1)评价准备工作
东湖公安局为此次评价工作组织者,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布置相关自评工作,并委托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审核分析材料
本所项目组对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实。
(3)综合分析评价
本所项目组对有关材料进行分析整理,按照绩效评价要求,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价,形成了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和评价结论
(一)评分情况:
|
指标情况 |
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满分 |
得分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100% |
100% |
2 |
2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100% |
100% |
2 |
2 |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100% |
50% |
2 |
1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100% |
50% |
2 |
1 |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100% |
100% |
1 |
1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100% |
100% |
1 |
1 |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1 |
1 |
预算执行率 |
100% |
93.88% |
1 |
0.94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100% |
3 |
3 |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00% |
100% |
2 |
2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100% |
100% |
3 |
3 |
|
产出数量 |
社区戒毒(康复)综合管控率 |
100% |
99.40% |
10 |
9.94 |
开展禁毒“六进”活动次数 |
100次 |
142次 |
5 |
5 |
|
产出质量 |
社区戒毒执行率 |
90% |
98.60% |
5 |
5 |
社区康复执行率 |
90% |
100% |
5 |
5 |
|
社区戒毒(康复)综合管控率较上年增长 |
增长 |
增长 |
5 |
5 |
|
产出时效 |
费用支付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 |
≥0% |
6.12% |
5 |
5 |
社会效益 |
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 |
0% |
0% |
10 |
10 |
戒毒人员复吸率 |
<10% |
9.26%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
可持续效益 |
效益明显 |
效益明显 |
10 |
1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合计 |
100分 |
97.88分 |
(二)评分结论:
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实地检查及电话回访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开的评价,2020年度“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7.88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该指标考察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和立项程序的规范性。指标权重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得分率100%。
(1)立项依据充分性。经核查,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项目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存在重复现象。
(2)立项程序规范性。经核查,项目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2.绩效目标
该指标考察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权重分值4分,评价得分2分,得分率50%。
(1)绩效目标合理性。经核查,该项目已设定绩效目标,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大致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经核查,项目的实施结果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3.资金投入
该指标主要考察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权重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得分率100%。
(1)预算编制科学性。经核查,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一致,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相应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权重5分,得分5分,得分率100%。
(1)资金到位率。截至2020年12月,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共300万元,占预算资金300万元的100%,资金拨付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截至2020年12月,拨付资金已全部用于当年政法转移相关业务使用,实际支出281.65万元,全部使用完全,执行率93.88%。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组织实施
该指标主要考察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权重5分,评价得分5分,得分率100%。
(1)管理制度健全性。该项目实施单位具有规范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在项目实施规程中,项目有关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相关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分析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实际完成率,即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量与计划产出数量的比率。项目计划目标全部完成,产出数量与计划数量相符,完成率达99.60%。该指标权重得分15分,评价得分14.94分,得分率99.60%。具体为:本年度东湖区626工作站全区社区戒毒(康复)管控人员494人,社区戒毒(康复)综合管控率99.40%;各工作站全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共进社区禁毒宣传123场,禁毒教育进学校19场次,圆满完成禁毒“六进”活动任务。
2.产出质量指标分析
该指标主要考察质量达标率,即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该项目本年度全区社区戒毒执行率94.4%(5分),社区康复执行率99.2%(5分),全区社区戒毒(康复)综合管控率从2019年的96.40%增长到2020年的99.40%。该指标权重得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得分率100%。
3.产出时效指标分析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完成及时性,即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经核查,该项目在2020年底前完成各项任务,费用均已及时完成支付。该指标权重得分5分,评价得分5分,得分率100%。
4.产出成本指标分析
该指标主要考察成本控制率,即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使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经核查,项目实施单位能够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达到了计划的目标,项目经费已支付281.65万元,成本节约率为6.12%。该指标权重得分5,评价得分5分,得分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1. 实施效益指标分析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该指标权重得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得分率100%。
(1)社会效益指标分析
项目的实施,未发生一起因吸毒人员引发的肇事肇祸案(事)件,戒毒人员复吸率9.26%。
(2)可持续影响指标分析
社区戒毒作为一种全新的戒毒制度的提出,彻底改变了以往实行的“凡吸毒必强戒、凡复吸比强戒”禁毒制度,是以人为本社会管理理念在戒毒工作的重要体现,可持续发展有良好的影响。
2. 满意度指标分析
部门对社会公众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到95%,该指标权重得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得分率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 科学组建,精细管理
一是建设东湖区“ 6·26 ”服务中心,具体推进各工作站建设、业务指导、评估考核等工作;二是构建良性的禁毒工作机制,建立执行机构、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强化联动融合机制和督导考核;三是建设智能管控帮扶新系统,建立分级分类管控制度。
(2) 立体宣传,深度覆盖
一是推进禁毒宣传教育,借助“ 6·26 ”国际禁毒日和学习贯彻《江西省消防条例》的契机,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是禁毒教育进校园。积极依托中小学校为禁毒宣传首要载体,邀请缉毒警官深入辖区学校普及缉毒知识和介绍防范毒品侵害的方法。三是引进AR、VR禁毒教育新技术,通过智能互动游戏桌面、吸毒照妖镜、禁毒知识查询机等新系统,使到访参观者更加直观、趣味的接受毒品预防教育。
(3) 创新实践、精准帮扶
一是率先执行异地核查吸毒人员管控,前往异地认真核实在册吸毒人员的信息及现状,确保吸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二是以新时期“枫桥经验”为指导实施精准帮扶,创新社区戒毒(康复)管理工作模式并贯彻落实到日常社区帮教工作中,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原则,借助社区平台的优势,将实际有困难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纳入重点帮扶对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项目前期规划不足。项目实施之前未确定详细、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统筹引领整个项目的实施。
(2)社区戒毒(康复)综合管控率未达100%以及戒毒人员的复吸率较上年有所增加,管控方面需加强。
六、相关建议
(1)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夯实预算执行基础。以后年度申请预算时应设置具体、详细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指标表。
(2)加强戒毒人员的管控力度,禁毒委各部门的协同合作,提高禁毒工作成效。加强司法行政部门、卫生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在禁毒工作上协同,提升禁毒工作效率。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述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情况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以下简称东湖公安分局)成立于1986年1月22日,主要是维护东湖区社会治安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部门主要职能:
1、维护东湖地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
2、预防、防止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3、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管理消防、枪支弹药、危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等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5、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7、指导治安保卫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承办南昌市公安局和东湖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湖公安分局下属29个科所大队室委处,分别为:正科单位(16个):公园派出所、豫章派出所、彭家桥派出所、大院派出所、八一桥派出所、董家窑派出所、百花洲派出所、墩子塘派出所、滕王阁派出所、七里街派出所、扬子洲派出所、刑侦大队、督察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和直属巡逻大队;副科单位(13个):指挥室、政治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户政大队、信访大队、出入境大队、法制大队、装财科、缉毒大队、经侦大队、网监大队和反恐大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湖公安分局编制人数634人,其中行政编制634人;年末实有人数634人,其中在职人员634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09人。
东湖公安分局资产情况如下: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44,046,443.19元,流动资产4,733,265.44元,固定资产原值7,302,905.04元,累计折旧886,108.86元,固定资产净值6,416,796.18元,负债合计25,096,883.99元。
(二)2020年度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0年度东湖公安分局工作总体目标与任务:将深入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围绕“维护稳定再上新台阶、除恶治乱赢得新跨越、平安建设取得新进展、公安改革实现新突破、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砥砺奋进、开拓进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对标对表,扫黑除恶再深入;(二)打击开路,主动进攻抢先机;(三)改革强警,智慧警务提效能;(四)常态长远,基础机制促规范;(五)队伍为本,治警赞警树形象。
(三)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东湖公安分局继续扫黑除恶工作,坚持对涉黑涉恶犯罪“零容忍”;大力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并与重点治乱相结合,解决治安突出问题;继续管控戒毒康复人员,戒毒为基、缉毒为要,减存量、控增量;坚持融警、融事、融业务,全力推进以最大限度提升警务效能为目的融警改革;党建、队建“互融合、同促进”,强化警务人员素质。
(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东湖公安分局依据《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21]14号)的文件精神,于2021年4月对本部门2020年度所有财政项目资金(既包含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也包含追加的各项专项资金)进行单位自评,并按要求提交至区财政绩效办;后东湖公安分局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选择60%(含)以上的项目及金额开展部门评价,东湖公安分局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对本部门2个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部门评价平均分95.44分,评价优秀。
本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将主要按照以下步骤内容开展:
1、评价思路
(1)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
复核并确认部门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梳理并确认各个条线工作任务及要求,在确认工作计划、单位职能及各条线工作要求的关联程度的基础上,明确部门的绩效目标。
(2)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
分类整理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或规划对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应的部门职能或规划内容,分析确定当年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
(3)构建指标体系
按照上述确定的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部门运行的有效情况及部门职能的实现程度三方面构建指标体系。参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进行科学评分,完成对整体支出的评价。
2、评价过程
评价组在研读项目资料、领悟文件精神、咨询相关专家的基础上,在前期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编制,明确了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评价标准、时间安排等。评价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通过前期准备、实地核查、满意度调查、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环节,顺利完成了本次绩效评价报告工作。具体工作过程如下:
(1)前期准备
绩效评价的前期准备工作阶段,先后完成了人员组织、资料准备、工作方案的确定及证据收集方式的确认等一系列工作。
(2)实地核查
绩效评价的实施核查阶段。主要核查事项包括专项资金的拨付及使用明细,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及为后续分析及报告撰写做好铺垫。
(3)满意度调查
为客观评价2020度东湖公安分局部门整体支出的实现程度,评价小组引入满意度调查指标,通过对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收集意见与建议。
4、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
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和评分,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经过事务所内部评审后,事务所按照绩效评价要求,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价,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
(五)当年单位预算及执行情况。
东湖公安分局成立了以局长余炜为组长、分局党委委员装财科科长万小毛为主任、副科长涂云辉为副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邹启平为成员的内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装财科副科长涂云辉任主任。财务管理方面采取主管、会计、出纳三方对账,并由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任内部监管,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强化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在印鉴管理上按出纳人员管理支票,会计人员管理财务专用章,主管管理法人章,做到专人保管、分离制约的原则。
1、单位整体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批复单位调整后预算为:25,292.83万元。
2020年单位决算报表反应:
本年收入合计:26,237.10万元,其中:预算拨款25,213.34万元,其他收入225.84万元,年初结余和结存797.92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25,35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97.12万元,项目支出1,056.65万元。
当年结余和结转:797.92万元。
2、单位预算、决算支出对比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
调整后预算 |
决算 |
执行差异 |
基本支出 |
24,194.83 |
24,297.13 |
102.30 |
项目支出 |
1,098.00 |
1,056.65 |
-41.35 |
合计 |
25,292.83 |
25,353.78 |
60.95 |
决算与预算执行差异为6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超支102.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发生新增社区辅警公用经费未纳入2019年预算中,导致基本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项目支出少于预算41.35万元,主要因疫情原因,导致部分项目资金未在2020年年底前支付。
3、“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支出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
调整后预算 |
决算 |
执行差异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8.00 |
0.00 |
8.00 |
公务接待费 |
5.00 |
0.00 |
5.0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38.00 |
184.49 |
153.51 |
合计 |
351.00 |
184.49 |
166.51 |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1.00万元,决算支出184.49万元,决算较预算节约166.5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较好。
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为:95.99分,自评结果为:优。
(一)履职完成情况:
2020年,东湖公安分局认真贯彻全市公安局长政委会议精神,围绕增强“核心竞争力、智慧创造力、队伍战斗力”三力目标,着眼推进“公众安全感、公安满意度、绩效考核”三提升,全力以赴保稳定、护平安,凝心聚力抓改革、促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1、东湖公安分局以防为先、以打开路、以治为要,电诈破案数、刑拘数、挽损数、追逃数同比分别上升550%、76%、566%、310%,做法在市“五型政府”工作简报推介。全市率先召开了由区主要领导召集的部署会,将反诈纳入平安建设“一票否决”,组建了警银、警通“两个联盟”,创新了发案回访、倒查和派出所所长参加属地例会“三大制度”,2020年8至10月全市发案率降幅前十派出所占一半,绩效考核连续两月全市第一。开展了《每日一案·以案说法》精准宣传,首创外籍留学生担任反诈宣传员在全市推广,“土味反诈”短视频火爆微信群,“警花说诈”走向全国。
2、推进了部督“全能神”等专案办理,国保信息上报全市第一。对“中华情”、“金三江”等群体“全程在线”稳控,对七里村拆迁群体聚集等事件“精准拆弹”,圆满处置和谐大厦群访269批次8735人次,赴京非访从去年的18起直降为今年的仅1起,历史最低。推出了滕王阁、公园派出所警格亮点,全市首次对2名涉嫌骗取港澳商务签证的人员内控,取得了养犬管理、户口清理整顿等多项全市第一,成立了全区史上首支“6.26”禁毒志愿者队伍。
3、2020年东湖公安分局在土地资源紧张、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建成了执法办案、人员看管、案件审核、人员押送、案件管理的“一站式”的执法办案中心,开启了案件全部集中办理、全程闭环、全面监督的新模式。全省率先试点了视频全融合、信息全采集、指挥全智能、管控全方位、处突全联动智慧平安医院建设。
4、2020年东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完成全区社区戒毒执行率98.6%,社区康复执行率100%,综合执行率99.4%,信息化帮教率93.5%,APP工作驿站签到率88.3%。未发生一起因吸毒人员引发的肇事肇祸案(事)件。“2020赣鄱百日缉毒”行动取得了“刑拘数、查处吸毒人员数”两个全省第一、整体战果全省第一的佳绩。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1)全力以赴保稳定、护平安,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东湖公安分局维护稳定勇担当,为辖区乃至省市稳定贡献了东湖力量和智慧;护卫平安敢亮剑,扫黑除恶、专案侦办、社戒社康亮点突出,公众安全感、公安满意度、民调评警走在全市前列。
(2)部门完成任务战绩优异。东湖公安分局在2020年构建大监督格局,全程式中心工作督导制度化,突击式酒测、毒测常态化。组建了27人的法治人才库,涌现出全国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先进个人、一等功臣邓金海,全市情报信息化比武冠军万坚、法律知识竞赛第一王明宁等一大批先进典型,获评全省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
(三)社会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安排2名小组成员在东湖公安分局对外办公处对来办事的辖区居民进行实地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30份,通过审核,实际有效调查问卷30份,经统计社会群众满意度约80%。
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
公用经费超支使用。主要原因是2020年发生新增社区辅警公用经费未纳入2019年预算中,导致基本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全面强化预算编制控制,要贯彻执行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责任,建立健全单位会议、教育、招待、差旅、公务用车、办公产品采购等及部门运作、公务消费相关的支出标准,建立适应地区财政状况、满足厉行节约标准的开支规范体系。增强绩效观念与绩效意识,制定“用钱必问效、无效则问责”的体制,防止损失浪费,加强经费利用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单位绩效评价结果拟在东湖区政府部门单位网站统一安排进行公开,接受政府、社会、职工监督,更好的改进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绩效自“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00万元,执行数为 281.65 万元,完成预算的93.9%。
“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
1.产出数量指标分析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实际完成率,即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量与计划产出数量的比率。项目计划目标全部完成,产出数量与计划数量相符,完成率达99.60%。该指标权重得分15分,评价得分14.94分,得分率99.60%。具体为:本年度东湖区626工作站全区社区戒毒(康复)管控人员494人,社区戒毒(康复)综合管控率99.40%;各工作站全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共进社区禁毒宣传123场,禁毒教育进学校19场次,圆满完成禁毒“六进”活动任务。
2.产出质量指标分析
该指标主要考察质量达标率,即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该项目本年度全区社区戒毒执行率94.4%(5分),社区康复执行率99.2%(5分),全区社区戒毒(康复)综合管控率从2019年的96.40%增长到2020年的99.40%。该指标权重得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得分率100%。
3.产出时效指标分析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完成及时性,即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经核查,该项目在2020年底前完成各项任务,费用均已及时完成支付。该指标权重得分5分,评价得分5分,得分率100%。
4.产出成本指标分析
该指标主要考察成本控制率,即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使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经核查,项目实施单位能够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达到了计划的目标,项目经费已支付281.65万元,成本节约率为6.12%。该指标权重得分5,评价得分5分,得分率100%。
“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存在的问题:
(1)项目前期规划不足。项目实施之前未确定详细、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统筹引领整个项目的实施。
(2)社区戒毒(康复)综合管控率未达100%以及戒毒人员的复吸率较上年有所增加,管控方面需加强。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实地检查及电话回访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开的评价,2020年度“6.26”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7.88分,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出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