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5572-9856-3050-4419-234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8-03-15 11:1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由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单位(http://xxgk.nc.gov.cn/dhq/bmgkxx/xzfwzx/和http://www.ncdh.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龙沙路55号),电话:079187838939,电子邮箱:dhqbzzx@nc.jiangxi.gov.cn。
一、概述
2017年,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紧紧围绕“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以“优质服务、廉洁高效”为工作宗旨,以营造“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为目标,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中心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深化改革推进年”各项工作,提高协调服务和执行能力。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中心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中心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途径,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
1、机构职能类信息
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包括行政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信息。
2、规章文件类信息
主动公开规章文件类信息4条,包括由行政服务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3、业务工作类信息
主动公开业务工作类信息39条,包括办件统计、审批动态、窗口管理、业务咨询等信息。
4、其他类信息
主动公开其他类信息9条,包括按照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公开中心的预算决算。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细化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上公开,同时主动公开中心管委会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邮件和群众信箱中的群众来信。收到群众现场效能投诉1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结满意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中心管委会扎实做好省、市、区各项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但在具体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表述等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面不够广泛,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
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中心管委会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为依据,与区信息中心保持良性互动,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一是要优化信息公开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在原有东湖区政府网站公开等渠道稳定畅通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的可行性。三是要加强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东湖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填报日期:2018年3月7日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 |
条 |
5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次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篇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