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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ncsdhqtyjrswj--2023-001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市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3-08-03 11:3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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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起,全国退役军人可在南昌免费乘公交地铁逛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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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近日,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和免门票游览景区的通知》,具体通知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使用优待证免费乘坐南昌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指南》如下:


    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和免门票游览景区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实行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和免门票游览景区优待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待对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以下简称“优待对象”)。

    二、优待内容

    优待对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免费乘坐南昌市内的地铁线路和两元一票制的公交线路(不含定制公交、城际公交等非常规公交线路);免门票参观游览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见附件),景区其他收费项目除外。

    三、实施时间

    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四、免费方式

    1.乘坐公交地铁:优待对象需使用优待证免费乘坐南昌市内的地铁线路和两元一票制的公交路线(不含定制公交、城际公交等非常规公交线路)。

    2.参观游览景区:优待对象参观游览景区(入园、入馆)时,应主动出示与本人身份信息匹配的优待证和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核验后,通过人工通道免景区大门票费用(景区其他收费项目除外)。有预约入园要求的景区,优待对象应在景区官方预约平台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段入园。  

    五、部门职责

    (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优待证审核发放及优待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将相关部门落实本辖区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优待情况纳入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评比考核。

    (二)交通运输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督促指导公交、轨道集团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待政策,及时将新增的常规公交线路纳入优待目录。

    (三)发改、城管执法、文旅等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免门票参观游览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的优待政策;对景区景点增减情况及时更新发布;鼓励引导民营旅游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对优待证持证人员实行减免门票优待。

    (四)财政部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和免门票游览景区费用由相关单位原渠道解决。

    六、注意事项

    (一)优待证的日常使用,应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优待证实行电子化管理后按最新规定执行。

    (二)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三)对使用伪造、变造的优待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免门票游览景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四)优待对象持优待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游览景区时,应主动配合做好有关核验工作,做到文明有序进出。

    附件: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景区场馆目录


    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景区场馆目录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使用优待证免费乘坐南昌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指南


    一、优待政策

    政策依据: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和免门票游览景区的通知》。

    二、优待范围

    南昌市内的地铁线路和两元一票制的公交线路(不含定制公交、城际公交等非常规公交线路)。

    三、实施时间

    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四、优待对象

    全国范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

    五、优待证申领

    依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向户籍地或半年以上常住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领优待证。

    六、乘车方式

    公交:支持优待证刷卡通行(需要扣1分钱计数)。

    地铁:支持优待证刷卡通行(需要扣1分钱计数)。

    在享受首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前,持证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优待证,到制证银行的任意网点柜台(智能柜员机)办理激活业务并开通小额免密支付(步骤详询银行)。

    激活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正常使用不收取年费。为实现使用优待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数据管理要求,优待对象在2024年8月2日之前发生的因享受免费公共交通工具所产生1分钱/次的费用合计将等额返还,为不影响优待证正常免费使用,激活后的优待证需统一存入20元备用金,因此带来的不便敬请优待对象谅解。

    优待对象持激活后的优待证,以刷实体卡方式免费乘车,免费乘车系统无法识别未激活的优待证。

    七、温馨提示

    1.依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精神,优待证在享受相关优待时,仅限优待对象本人使用,不得借用冒用。

    2.同时具有优待证、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优待证等多种享受公共交通优待的对象,只能享受其中一种免费公共交通优待,优待对象可根据自身实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选择一种交通优待。

    3.为维护退役军人荣誉,按照规范有序、精准动态、便捷安全的原则,运营单位将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适时开展人工核验抽查,如发现有违反《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将按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置。

    4.优待证持证人因去世等原因注销户口的,请及时注销银行账户并将优待证上交受理申请的退役军人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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