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科体局,各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县(区)民政、市场、城管、消防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和中央、省、市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结合《南昌市校外培训行为负面清单(试行)》和《市县校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由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民政局、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五部门联合建立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红黄牌惩戒制度,请各县(区)、相关部门和有关学校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