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提供南昌市节能工作提升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昌市节能工作提升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28万元以下
(三)服务内容:
一是协助做好节能审查工作。项目在市县两级发改部门进行立项时,根据需要,依据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项目设计能耗进行初步评估。经评估后,对无需单独开展节能审查的项目,提醒县区发改部门后期持续跟踪建设情况;对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及时告知企业并通知县区发改部门,做好节能审查提示与政策宣贯。
二是协助做好节能自查工作。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情况自查的通知》,对全市范围内“十四五”以来由发改部门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产业政策符合性、能耗能效核算准确性等情况开展自查。
三是协助做好重点用能单位数据填报审核工作。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填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通知》,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每月填报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审核把关,并提供技术指导。对审查不合格的,督促指导重点用能单位限期整改,重新报送,对不报送、报送不及时的县区进行通报。
四是协助做好节能验收工作。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的通知》,对自节能审查制度实施以来(自2010年11月1日起)通过节能审查年综合能耗当量值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新建、改扩建(含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做好节能验收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做好节能验收工作,建立项目节能验收进展情况工作台账并进行抽查复核,于11月底前形成有关情况报告。
五是协助组织节能培训。每半年对市县两级发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节能培训与指导。
(四)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参与类似节能咨询服务项目经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报名所需材料:1.提供单位经营资质、相关业务许可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提供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佐证材料;4.参与类似节能咨询服务项目的佐证资料。
三、选取方式
第三方机构报名后,采购方对报名的相关机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后续通过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竞价选取。
四、材料报送
报名时间:5月24日-5月28日
联系人:商婷
联系电话:0791-83880339
报名邮箱:ncsfgwhzk@163.com
请有意向参选的机构在5月28日17:00点前将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