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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南昌市小额工程交易系统操作规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05   浏览量: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9月2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市小额工程交易系统操作规程的通知》(洪发改办公管字[2020]2号,以下简称《规程》),为方便各有关单位了解掌握,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

2019年7月16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小额工程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9〕68号)出台后,我委牵头开发建设了南昌市小额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为指导项目建设单位规范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做好县区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工作,制定本《规程》。

  二、主要内容

《规程》主要包括系统登录、职责分工、供应商征集、信用管理、交易方式、违规行为处置等小额工程交易系统具体操作规则。主要包括:

(一)公告登录途径。可使用浏览器访问,访问地址:

http://59.52.188.171:8091/ 。

(二)明确职责分工。南昌市发改委作为小额工程项目

交易平台管理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小额工程项目业主单位,是小额工程项目交易的责任主体,可自行或委托中介代理机构通过小额工程网上交易系统选取供应商。交易系统设有交易平台、服务平台、监管平台三个登录入口,供应商、建设单位、中介代理登录使用交易平台;交易中心各县分中心登录使用服务平台;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及相关监管单位登录使用监管平台。

(三)规范供应商征集。供应商征集实行动态管理,自愿

网上报名申请,并对其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小额工程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国家相关行业管理平台对供应商申请资料自动比对校核。

(四)全程信用管理。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履约行为进行

入综合评价,并将综合评价情况及运用情况在小额工程交易平台进行公示。

(五)统一交易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在比价或询价两种交易方式中自主选择。比价即在全网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优价排序选取,询价则由在推荐供应商中按报价最低排序选取。

(六)违规行为处置。小额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设置投诉功能板块,投诉管理工作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并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处理机制,并收集处理信息反馈投诉人。

  三、适用范围

本规程小额工程指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上,且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建设项目,目前,主要针对合同估算金额在60万元至400万元以内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操作流程解析

小额工程项目网上交易操作流程分为交易登记、交易公

告、交易实施、履约评价等四个流程环节,由项目建设单位按交易规则自主实施,网上全程留痕。

(一)项目建设单位在交易平台进行项目登记。将交易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工程量清单、交易控制价、工程项目需求等资料上传网上交易系统;

(二)项目建设单位组建业主比价(询价)小组。小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小组成员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的代表(相关负责人)和不少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具备有关技术或经济方面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有特殊需求或技术复杂程度较高的项目,前述专业人员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三)建设单位在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及交易文件;

(四)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比价文件;

(五)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并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六)交易时间截止时,交易平台根据规则由低到高依次排序(若排序出现并列的,则由业主比价小组随机抽取确定并列供应商的排序),以排序前三名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七)业主比价(询价)小组通过交易平台对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及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项目建设单位在交易平台公告成交结果;

(九)项目建设单位发出工程发包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工程发包通知书。

(十)交易合同备案及履约评价,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及时将合同上传系统存档,建设单位对供应商履约过程综合评价。

五、实施要求

一是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规程》为基层提供了一个便

利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渠道,基层项目建设单位自愿进入小额工程交易平台自主交易。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指导,《规程》在实施过程中,交易平台管理部门要加强宣贯和指导力度,及时组织操作培训,各使用单位要及时反馈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信息,技术运维部门加强即时服务能力,确保交易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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