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访谈录 杜迎春:反洗钱让赃款无处藏身……
近日,江西省红谷滩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迎春接受了《方圆》杂志记者的采访,就反洗钱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 聊起从事数十年的检察工作,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迎春似乎有说不完的话题和用不尽的热情。“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重大责任,积极助推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根本宗旨,全力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坚持把法律监督作为第一要务,以更优能动履职维护公平正义。”担任检察长10年,杜迎春秉持着这般初心拼尽全力推动检察工作进位发展。在她看来,实现进位发展,绝对少不了品牌工作引领赋能。南昌市红谷滩区是江西省金融中心,全省金融商务区所在地,经济活动频繁,金融犯罪案件多发。结合这一实际情况,自2020年6月成立后,红谷滩区检察院迅速找准定位,将金融检察团队的品牌建设作为引领检察工作的有力“抓手”。2021至2022年,该院办理洗钱案件16件,是全国办理此类案件较多的基层检察院之一,为护航区域金融安全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紧盯洗钱犯罪不放松 《方圆》:金融检察团队任务那么重,职责那么多,为什么要紧盯洗钱犯罪不放? 杜迎春:2018年至2021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涉黑案件必须彻底切断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坚决“打财断血”。202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最高法、最高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确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行动。在这个背景下,检察机关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不断提高。 除了大背景的要求,紧盯洗钱犯罪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区域治理的需要。 红谷滩区是南昌中心城区,也是省、市两级行政中心和全省金融中心,入驻这里的数字经济企业4000余家,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企业1200余家,江西省80%以上的省级金融机构也都在这里。 由于区域经济比较活跃,新型犯罪手法呈现,洗钱犯罪的苗头一定程度上有所显现。那么对于我们来说,依法能动履职,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保障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是充分体现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应有的具体行动。 《方圆》:洗钱犯罪案件主要有哪些特点? 杜迎春:所谓洗钱犯罪,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 从我们红谷滩区检察院近两年办理的洗钱犯罪案件来看,其特点主要有两个:一是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范围由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为主向贪污类、毒品类、受贿类犯罪多头拓展。二是由“他洗钱”犯罪向“自洗钱”犯罪转变。 2021年,我院办理的9件洗钱犯罪案件均为“他洗钱”犯罪。2022年,我们转变工作思路,深挖七类上游犯罪,成功办理了4件“自洗钱”犯罪案件,有力提升了反洗钱工作成效。 两年来,我院共办理洗钱犯罪案件16件16人,涉案金额累计4247.9万余元。反洗钱工作质效始终处于全市乃至全省反洗钱工作的第一方阵,得到了上级机关的高度肯定。 五项举措推动案件办理 《方圆》:红谷滩区检察院的反洗钱工作一直位居江西前列,有什么好经验分享一下吗? 杜迎春:成绩的取得都是办案团队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成团作战”很重要。在此理念基础上,我们将工作进行细化,进一步完善规范了案件办理机制及流程。 一是组建专案小组,实行专案专办。我们成立工作小组,统一协调反洗钱工作,明确由第二检察部集中负责信息报送、线索管理、交流调研、宣传等日常事务。同时,由金融检察团队6名成员集中办理洗钱案件,实行专案专办。 二是开展同步审查、做到一案双查。在对洗钱罪的上游七类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刑检部门对是否涉嫌洗钱犯罪、是否有洗钱犯罪线索及下步处理意见等进行背书确认,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切实把同步审查、一案双查作为反洗钱检察办案的必经程序。 三是加强侦诉衔接,深化工作配合。我们通过案件研讨、联席会议等方式,统一执法尺度,协同一体推进。专案组成员坚持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在侦查洗钱上游犯罪时,对犯罪嫌疑人及相关人员是否洗钱或者自洗钱进行有目的、有方向、有所侧重的侦查讯问,收集线索、固定证据,深挖资金链条,实现对洗钱犯罪的同步侦破。 四是强化沟通配合,建立协作机制。我们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的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研判机制,拓展洗钱犯罪线索的来源,并就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结果反馈、专业咨询辅助等各方面建立协作机制。 五是坚持同堂培训、形成统一认识。我们邀请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反洗钱专门人员、法学教授讲授反洗钱工作及洗钱犯罪司法认定相关问题,检察机关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同志一同学习,统一思想和办案理念,准确认定洗钱犯罪,深挖洗钱犯罪线索。 《方圆》:有人说洗钱犯罪侦查是所有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最难的。你认为难在什么地方? 杜迎春:这确实是存在的现实问题,我认为难点有二。一是主观认定比较难,证明主观故意,特别是证明间接故意以及应当明知最难。洗钱犯罪通常运用比较隐蔽的手段,犯罪嫌疑人也往往具备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常常作出自己不明知的辩解。只能通过对相关证人、关联事件的取证进行证明,而这个证明过程难度比较大。 二是查清资金流转比较难。现在资金流转的方式很多,而经过缜密策划的洗钱犯罪往往资金往来复杂,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甄别和筛查。况且洗钱犯罪手段隐蔽,多是一对一接触,直接证据少,使用复杂的资金流转方式逃避侦查,使得侦查人员查实犯罪手段困难重重。所以,我们也一直在努力,希望通过机制完善、技术进步、加大宣传力度等手段破解难题。 《方圆》:几乎所有的洗钱犯罪嫌疑人都不认罪,你们是怎么攻下这个难点的? 杜迎春: 雁过留痕,只要实施过犯罪行为,就一定有迹可查。针对不同的嫌疑人我们有不同的方法。 一是通过搜集间接证据进行认定。比如在曾某洗钱案中,找到与熊某、曾某共同好友魏某等人的供述,结合曾、熊二人笔录印证,证明曾某与熊某为同乡,交往频繁,曾某知道熊某在当地称霸并实施多种违法犯罪活动。突破这类犯罪嫌疑人,就需结合其与上游犯罪嫌疑人的关系,注意收集生活圈交集人员的证言进行印证。 二是对辩解的“合理性”反证。对于辩解的合理性,通过相关行业、相关行为的经验法则予以认定。还以曾某为例,他本身从事建筑行业,按基本常识,开发商不可能在项目未动工前就支付承建商工程款。由此,我们认定曾某控制的公司在未开展项目时就收到A公司的“工程款”明显不合理,从而推定其应当明知该笔款项的来源并非出于正常的经营活动。 三是对辩解的分析与反击。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从细节上分析思考,研究其辩解的漏洞,从而击破辩解甚至反证认定犯罪事实。如肖某洗钱案,肖某为辩解其与上游犯罪嫌疑人丁某不熟,称自己母亲在丁某公司的5万元投资款未拿回。然而,通过调取肖某母亲的笔录及投资情况,我们反而查明了肖某明知丁某公司的运营模式,从而认定肖某主观明知丁某的犯罪所得。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金融检察品牌为引领,持续发挥品牌矩阵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贡献检察力量。 杜迎春,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杜迎春的带领下,红谷滩区检察院打造的金融检察团队依法从严打击洗钱犯罪,反洗钱工作始终处于江西省反洗钱第一方阵,被江西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办案团队,被江西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政法英模集体团队成员1人荣获“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称号,2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