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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05 15:32:00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24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202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围绕“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以“自信、发奋、齐心”的精神状态,深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省会引领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扩大有效需求、壮大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一枢纽四中心”建设、“8810”行动计划、先进制造业集群梯次建设行动、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产业创新能力升级行动、“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金融办、市政数局、市中小企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数字政府”建设、企业群众办事“一网进”和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政策措施,加强相关信息主动公开,实现惠企政策“快享直达”。围绕市场经济运行各领域各环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保障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发展。(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市中小企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社会民生领域深入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和就业专项活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和“5+2就业之家”建设相关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4+3”市级重点校建项目、普惠性幼儿园扩容、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等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征地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构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公示栏”四维联动公开模式,线上线下一体化推进征收过程和信息阳光透明。规范公开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信息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宣传实效。重点围绕2024年南昌市政府民生实事人大票决项目,定期公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涉民生事项的公开,加大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宣传力度,持续推动基金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做好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督检查事项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监督检查结果,保障群众知情权。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围绕养老服务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强化结果公开。加快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市级有关主管部门的统筹领导和监督保障,确保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措施全面落地见效

(四)加强重大政策宣传联动。探索建立重大政策集成式发布专题专栏,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政策的一口归集,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便利、更高效的政策获取方式。围绕国家、省、市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通过政策例行吹风会、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和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着重加强经验总结和选题策划,积极主动报送《江西·政能亮》选题,向全省推广我市政务公开领域的优秀案例和工作亮点。[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重大政策解读质量。开展“南昌市政策解读提升年”活动,严格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政策性文件解读制度的通知》(洪府办发〔2024〕31号)要求,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将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重大政策解读率达100%。聚焦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关键词、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开展实质性解读,避免出现简单摘抄原文、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现象。完善重大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全周期规范化、多样化、精细化解读,做好政策落实跟踪解读和热点回应,确保群众对政策好接受、广知晓、会应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重大政策解读方式。通过图片、视频、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推动网站功能升级,实现政策文件发布界面与“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关联。充分发挥政策解读专员职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探索运用线上直播和情景式解读等多种形式,加强惠民利企政策宣讲辅导。强化线下政策推送,各县(区)、各部门要整合力量资源,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组织政策宣讲团进企业、园区、社区开展专场政策解读活动,实现政策定向精准推送。重大政策出台后,有关地方和部门负责同志应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讲解读。[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政策落实结果评价。选择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部分领域开展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探索建立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评价机制。围绕政策执行标准、适用范围、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分析、网络问政等多种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并以此作为调整、修正、延续或者终止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民互动交流举措,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

(八)重大政策措施事前主动听取意见。制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或涉企政策,应当及时听取社会公众代表、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领导信箱、网上咨询、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意见征集工作。尤其是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大决策事项,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列席决策专题工作会议等方式进行解释说明,避免公众参与走形式、走过场。[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全程参与。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科学合理确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源头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县(区)及其所属乡镇(街道)要提高基层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水平,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民生保障服务等工作中,要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及执行的必经程序,将本地群众特别是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作为决策方案论证的重要内容,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乡镇(街道)]

(十)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周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周”活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通过参观调研、现场讲解、观摩体验、座谈交流、列席会议、社会评议等多种形式,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府中心工作情况,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现场答疑解惑、回应关切。[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强化政务舆情风险处置。按照“谁主管谁回应、谁处置谁回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主体责任。提高政务舆情处置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尤其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敢于直面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十二)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府公报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合理设置专题专栏,提高信息原创比例,优化服务互动功能。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升级改造、政府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分级报备、“政府网站找错”等日常工作。依托南昌市政务公开专区,不断完善优化功能服务,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参照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模式,在全市推广实施。各县(区)要依托政务服务大厅等线下资源,加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力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查阅、依申请公开受理、“一站式”政策咨询、政府公报赠阅等服务。[各县(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我市第一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着力做好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3〕4号)文件要求,重点从基层决策开放参与、政策举措落实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农村社区事务公开等方面,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务公开样板。[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第二批建设乡镇(街道)]

(十四)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行业信息发布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分领域、分层级确定法定公开事项,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内容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发布内容的审核责任,规范发布流程,严格采集、编辑、报送、审核、传递、发布等环节程序,防止表述错误和技术故障。坚持“先审后发”和“一事一审”,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流程。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对于疑难复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动征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严格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聚焦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信息公开申请量大、专业性强的领域,开展业务交流和专项督导,促进规范办理、按时答复。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复议诉讼案件的总结通报机制,切实发挥复议诉讼案例的提醒警示作用。[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工作考评和业务培训。从实际工作情况出发,不断优化调整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办法,树立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导向。将政务公开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和初任公务员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素养。继续加强全市统一培训,围绕依申请办理、政策解读等专项工作,组织直达基层的专题培训指导,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确保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市级业务培训。通过专题会议、实地观摩等方式,总结交流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工作指导,综合运用网络巡查、材料分析、设备监测、软件测试等人工和技术手段,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评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和约谈。全市其他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参照执行。[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工作落实和跟踪推进。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在本工作要点印发30日内,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时限,逐项推动落实,并将本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予以公开。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跟踪推进。[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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