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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洪府复字〔2024〕194号)

来源: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7-12 16:13:00 浏览量: 字体

黄敏:

杨琴不服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昌东派出所作出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高公(昌)行终字〔2024〕0002号),于2024年2月7日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已予受理。你作为本案利害关系人,拒绝提供现住地且拒接电话,导致本案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洪府复字〔2024〕194号恢复行政复议通知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本府于2024年7月5日恢复本案复议审理,于7月9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府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91-83884393

南昌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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