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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昌市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点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31 16:47:23 浏览量: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推动我市平安交通建设,规范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点管理,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水路客运安全,5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发《南昌市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点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一、出台背景

2023年4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为扎实推进平安交通建设,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管理,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水路客运安全,针对规划港区外客运船舶停靠点的问题,支持鼓励有关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动市级人民政府出台地方政府规章等制度性文件,从停靠点选址、建设标准、运营管理、安全监管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港口外客运船舶停靠点的具体要求。

我市为加快推动南昌赣江水上旅游市场的发展,进一步满足日益增长的旅游市场需要,结合南昌市水运事业发展现实需求,促进南昌打造全省旅游中心城市和享誉国内外的旅游目的地,特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考虑

《意见》的起草重点把握和考虑了以下三个方面原则:

一是把握抢抓水上旅游业发展机遇的原则。《意见》充分考虑我市赣抚尾闾工程实现蓄水功能后,南昌市主城区的水环境、水景观及港口航道条件也将重塑再造和升级,全市水上旅游业迎来了历史性发展机遇,明确港区外客运停靠点的建设、经营及管理,丰富了水上旅游点位设置选择,可以优化我市水上旅游环境。

二是把握加快推动停靠点建设的原则。《意见》的出台可以加快推动停靠点的报批、建设、运营,以促进我市水路客运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南昌港城区港区、昌东港区等规划修订工作,将具备条件停靠点纳入规划客运岸线。待规划获批后,推动停靠点升级建设为正式的客运码头。

三是把握保障水路客运安全的原则。在制度上为港区外客运船舶停靠点的选址建设及运营管理提供依据,全面规范我市客运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三、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指导思想、适用范围、主要内容、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交通强国、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升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适用范围。主要明确《意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南昌港总体规划港区以外通航水域内,符合市人民政府布点要求,在一定水域范围内具有相应的配套设施,用于具有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的客运船舶进出、停泊、靠泊和人员上下的停靠点管理。停靠点一般由浮趸及其他必要的配套设施组成。

第三部分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停靠点的布点应符合相关规划和安全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局征求属地政府、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停靠点设置的规模和工艺应符合规范,满足船舶停靠、旅客上下相关要求,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各类设施设备并应当通过验收;停靠点的运营单位应服从行业部门的监管调度,做好停靠点上下客秩序维护,设施养护和防污染等工作;明确停靠点的安全责任,对停靠点的安全制度、人员、设备、应急预案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市、县两级各行业单位对停靠点的监管职责;要求行业单位做好停靠点监督检查,设置投诉举报渠道并妥善处置。明确《意见》试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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