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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昌市市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19 16:18:04 浏览量: 字体

南昌市市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化肥是粮食的“粮食”,对粮食增产贡献率在40%以上。为保障春耕化肥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以及灾后应急用肥等需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于20211月23日印发了《江西省省级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赣发改经贸规〔2021〕72号)。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市供销联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依据赣发改经贸规〔2021〕72号文件和原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昌市市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洪府厅发〔2016〕111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着力保障全市农业生产用肥和化肥市场的供应稳定。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储备规模及时间、承储企业基本条件及选定方式、储备任务下达及管理、储备任务履行及考核、储备财务管理、储备监督管理、附则等8章26条内容。主要内容是:

第一章:总则。共包含5个条款,明确了化肥淡季储备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指定管理单位职责分工,由市供销联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共同做好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工作。

第二章:储备规模及时间。共包含3个条款,明确化肥淡季储备工作任务计划确定的程序;化肥淡季储备总量为6万吨,以尿素和高浓度复合肥为主,其中尿素比例不低于20%,储备期限为当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第三章:承储企业基本条件及选定方式。共包含4个条款,从企业经营实力、银行信誉等方面对承储企业明确了要求;依法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确定化肥淡季储备承储企业。

第四章:储备任务下达及管理。共包含2个条款,根据中标结果下达储备任务;承储仓库应标注“南昌市市级化肥淡季储备库”。

第五章:储备任务履行及考核。共包含3个条款,考核指标为承储企业的累计调入量和库存量;承储企业储备的6万吨化肥用于满足本市内农业生产需要。

第六章:资金管理。共包含2个条款,化肥淡季储备补助标准为60元/吨,总补助费用为360万元/年。

第七章: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共包含6个条款,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市财政局按程序下达资金。

第八章:附则。共包含1个条款,明确《办法》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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