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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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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便民利民、坚持规范创新,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积极为南昌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数字政府作贡献。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以推进“五公开”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2023年,我局依托南昌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规划计划、机构职能、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民族宗教政策方面等有关政务新闻和公告等信息共计93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69条,政务微博推送信息92条,及时更新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动态,并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信息宣传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有关答复规范,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和水平,为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的请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安排专人进行信息整编、发布和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密性审查、准确性审核,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保障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配备政策解读。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进一步加大公开涉及民生的相关内容。按时公开我局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动态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机构、联系方式、领导信息等。二是积极参加各级网络安全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中的风险隐患。三是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构建体系化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利用“南昌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南昌民族宗教”微博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打造高时效性、可读性的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定期对政务新媒体和信息公开目录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工作督导,会同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正、公平、合法、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规范化和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传播影响力有限。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关切,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化,有效针对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民族宗教政策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答,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扩大公众参与度。二是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必要保障。三是加大力度拓宽“南昌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传播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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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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