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民政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县民政局是主管民政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政策、地方性法规;拟定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加强敬老院管理和五保供养工作,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双拥工作;妥善搞好安置军队移交地方的军休干部,协调安置退役士兵、士官和复员干部,切实保障灾民和贫困户的救灾救济工作;做好基层政权建设,村(居)民委会选举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社团的清理整顿,做好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登记、注销、撤销工作;履行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地名管理,审批行政区划变更、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大力推进社会福利化的进程,改善社会福利设施,实施社区服务网络化建设;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婚姻管理;收容遣送,慈善、老龄、福彩、殡葬、孤儿、农村“两老”人员补助等26项工作。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县民政局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根据上级民政部门文件及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工作。一是提高民生工程的各项保障能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改进民政政务公开,完善村(居)委会选举操作规程,完善以社区建设为载体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二是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按照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与服务机制。三是进一步健全社会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领导干部带动,信访部门主动,有关单位互动,上级下级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的要求,强化矛盾排查、接访包案、干部下访、化解群众性矛盾、进京劝访、就地稳控等举措,促进社会稳定。四是抓好各项民生工程的落实。突出抓好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优抚安置等工作,努力开展工作的新局面。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县民政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局机关本级和含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慈善会办公室、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办公室所属单位预算,以及下属单位县殡葬管理所和县福利院。编制人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全额拨款补助事业编制 39人。实有人数92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1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员47人,病退人员2人。离退休人数34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南昌县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635.51万元,其中:县财政拨款2782.5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9.37%;上年财政拨款结转285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0.6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南昌县民政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63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6.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8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58.5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543.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4万元。项目支出14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25.18%。
按部门单位划分:民政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5635.51万元,其中民政局机关本级1700.4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0.17% ;殡葬管理所3616.0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4.17%;福利院318.9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82.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37%。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4.70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96.84%,卫生健康支出45.93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1.65%,住房保障支出41.88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1.5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南昌县民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 88.32万元。较上年减少4.4万元,下降 4.7 %。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74.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8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13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殡葬业务用车1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3.61万元。
其中:
-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 公务接待费15.07万元,比上年减少2.3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节约开支。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4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节约开支。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县民政局(局本级)
1.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31人,实有人数57人,在职人数3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9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700.46万元,较上年减少759.0394万元,下降30.86%。
其中:财政拨款540.46万元,上年结转1160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700.46万元,较上年减少759.0394万元,下降30.8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9.8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8.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7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270万元。
(二)南昌县殡葬管理所
1.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人数32人,在职人数18人,退休人员14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3616.08万元,较上年增加648.1113万元,增长21.84%。
其中:财政拨款2018.08万元,上年结转1598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3616.08万元,较上年增加648.1113万元,增长21.8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4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10.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7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598万元。
(三)南昌县社会福利院
1.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3人,在职人数3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318.97万元,较上年增加80.8239万元,增长33.94%。
其中:财政拨款223.97万元,上年结转95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318.97万元,较上年增加80.8239万元,增长33.9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1.72万元,其他项目支出244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20802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208080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四)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五)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