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政法委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县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南昌县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政法委是中国共产党党委政法委员会,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4、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5、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6、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2019年末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 工勤编制2人,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14人,工勤在编人数2人,退休6人。
南昌县政法委是南昌县委主管工作的部门,现规格为正科级,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治科、队建科、综合科、矛排室、执法监督科。本级编制人数18人,其中公务员编16人,工勤编2人。现有行政在编人数14人,工勤在编人数2人,编外人数1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度收入总计6078.67万元,当年公共财产拨款收入5897.1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7.01%。上年结转181.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99%。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额6078.67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314.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8万元。2、
项目支出576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83%。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97.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0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39.28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9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9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0.43 %;卫生健康支出16.24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0.28%,住房保障支出16.56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0.2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58.3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58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15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5万元。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