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司法局概况
- 部门主要职责
-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 《收支预算总表》
- 《部门收入总表》
- 《部门支出总表》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县司法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全县司法行政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以及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开发区(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对外宣传;管理、监督、指导全县的律师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本县设立的律师机构;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和组织网络建设,基层司法所建设和法律服务所以及司法助理员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以及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律咨询专线电话(“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参加全县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参与“严打”整治斗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是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跨跃的一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提高队伍素质,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努力实现“江西领先,全国一流”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贡献。具体要求是六个“着力”: 一是着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研究和编制《南昌县“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年度法制宣传工作。深化依法治理和“法治县”创建工作。 二是着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和“应调尽调”要求,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员、重点纠纷实施重点排查,加大对“线团案”、“骨头案”、“钉子案”等疑难案件的调处力度,真正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三是着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县法律援助中心软硬件设施建设,积极创建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继续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实施“法律援助惠三农”主题活动。四是着力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力争在机构设置、经费保障、运行机制等方面创新举措。做到“健全一个覆盖辖区的工作网络,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工作队伍,建立一套规范、合法的工作制度,完善一套科学、高效的工作流程”;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管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重点强化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三假人员”(假姓名、假身份、假住址)、“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掌控,建立和健全“科学评估、分类帮教”体系。五是着力法律服务工作,促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律师和公证工作要发挥专业优势和专业特色积极介入全县重大经济和社会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县司法局是南昌县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现规格为正科级,我局有办公室、政工监察科、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公律科(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科(中心)6个内设科室,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在全县19个乡镇、管委会、街道都设立了副科级司法所;县局派出机构为莲塘、小蓝经开区、向塘、八一、东新、富山、冈上、广福、武阳、塔城、黄马、幽兰、泾口、塘南、蒋巷、南新、银三角、三江、八月湖19个司法所。
我局共有政法专项编57个,实有53人。工勤编2个,事业编3个。律师事务所原有事业编5人现纳入司法局,总计63人。局机关使用政法专项编18个(含4人退二线);法援中心、公证处、律师所、矫正中心使用政法专项8个;乡镇司法所使用政法专项编26个。另外,我局有退休人员29人,经人事局向社会招聘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24人。我局领导班子共有5人,其中书记1名、局长1人、副局长1名,纪检组长1名,莲塘片区维稳信息员1名。2002年三定方案领导职数为一正三副。
第二部分 南昌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9年南昌县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46.59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8.4%。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南昌县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446.59万元,比上年增加8.4%,其中:
按部门单位划分:司法局支出1446.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00%。
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03.15万,占支出预算总额62.4%,商品服务支出499.56万,占支出预算34.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8万,占支出预算总额0.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南昌县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1446.59万元。同比增加112.79万元,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246.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7万元 ,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6%;住房保障支出58.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26万元,比去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30.1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30.1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1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250.8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8万元,比去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两万。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20万,与上年持平。
三、县司法局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基本情况
南昌县司法局本级行政(含公证处)在职人数63人,退休29人。
(二)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446.59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446.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3.95万,商品服务支出162.36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8万。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8万,其中公车运行费20万,公务接待费18万。
第三部分 南昌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表(司法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