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4017南昌县水利工程技术中心(所属单位)2023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水利工程技术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水利工程技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县水利工程技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水利工程技术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南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水利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南编发[2021]11号)文件要求,整合南昌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站、南昌县水务规划建筑勘测设计所及其相关职能,组建县水利工程技术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县水利局管理。其主要承担水利工程技术支撑、指导、推广及水利科学研究等职能。不再保留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站、县水务规划建筑勘测设计所。
不再保留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站、县水务规划建筑勘测设计所。原南昌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站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县江河湖库等水域、岸线和各类已建水务工程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水工程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工作;拟定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原南昌县水务规划建筑勘测设计所主要职责:负责水务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指导,制定全县水利工程的规划。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县水利工程技术中心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做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工程技术支撑、指导、推广及水利科学研究,重点为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三干渠改线(姚湾段)工程、南昌县2022年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南昌县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南昌县南新联圩、中洲联圩涝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2022年南昌县水利工程技术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南昌县水利工程技术中心。编制人数小计2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1人,实有在编人数小计19人,均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退休人数小计2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水利工程技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县水利工程技术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42.89万元,比上年增加122.6万元,增长38.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8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县水利工程技术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442.89万元,比上年增加122.6万元,增长38.28%。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2.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2.2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8.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2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0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7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3万元,农林水支出309.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42.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27%;商品和服务支出48.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7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县水利工程技术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2.89万元,较上年增加152.6万元,增长69.27%。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75%;卫生健康支出25.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87%;农林水支出239.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4.11%;住房保障支出27.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2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为48.45万元,较上年增加8.93万元,增长22.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今年的公用经费由日常公用经费和保运转经费构成。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为0元,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南昌县水利工程技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04017南昌县水利工程技术中心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_2023-01-06
南昌县水利工程技术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