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西省2021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21】26号)要求,我委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全县开展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现将抽检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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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z267619--2022-001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南昌县卫健委 | 生成日期: | 2022-01-2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