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扶贫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政策及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牵头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全县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权限内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全县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县级储备粮油规模、品种、总体布局方案及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承担全县粮食市场安全保供、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工作,指导粮食销售,负责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负责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十四)统筹推进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监督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政渔港和农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发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
(十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扶贫开发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统计监测工作。
(十八)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贫困人口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参与制定全县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扶贫资金分配;指导全县扶贫机构的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查审计和监督检查。
(二十一)负责贫困人口科技扶贫的培训、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扶贫的生产技术培训工作。
(二十二)指导全县开展有关扶贫方面的对外交流、横向协作工作;组织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开展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实有人数107人,其中:在职人数5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8人,退职人员1人,遗属人数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2152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38.13万元,增长253.46%。财政拨款收入19427.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805.57万元;其他收入2102.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67.4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2152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38.13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35.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38.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6.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88万元,资本性支出6.82万元;项目支出20793.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576.2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3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万元、其他支出18326.7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9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71.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1.45万元;;农林水支出20508.46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64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1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4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46.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68.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4.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8.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6.48万元;资本性支出6.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1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8326.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996.7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9427.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805.5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71.45万元,农林水支出18406.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35.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6.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68万元,资本性支出6.82万元。项目支出18691.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837.7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3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6224.7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771.4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城乡社区支出771.4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95.0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461.18万元,下降60.98%。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采购总额180.8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2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2辆。
(九)2022禁捕退捕县级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按照省禁捕办关于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要求,为做好执法装备建设,保障禁捕后续管理,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障补助,强化就业创业帮扶等工作。
2.立项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56号)。
3.实施主体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
用于扶持专业渔村集体经济发展、鄱阳湖区堑秋湖清理整治,乡镇禁捕退捕网格化管理工作,保障我县退捕专业渔村渔民安置就业、禁捕水域日常管理,维护禁捕管理秩序。
5.实施周期:2022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
7.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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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502001 |
实施单位 |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 |
项目属性 |
项目日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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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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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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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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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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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兜牢退捕渔民民生底线,做到应保尽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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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全面完成重点水域退捕工作 |
2022年底 |
|
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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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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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保护长江、鄱阳湖及其他禁捕地区的渔业资源 |
效果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重点流域水生态改善率 |
>=9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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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0.7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
公务接待16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及工作职能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8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计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与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四)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补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六)执法监管: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七)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八)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反映政府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九)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反映政府对农业结构调整给予的补贴;
(十)农业生产发展: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十一)农村社会事业: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十二)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上午住房公积金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六)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村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