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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18-0173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18-01-0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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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统计局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局本级预算草案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统计局概况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南昌县委、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南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南发[2010]9号),县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的统计工作;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标准,补充制定地方统计标准。

    (三)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全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完成国务院统一布置的农业、人口、经济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投入产出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专项调查。

    (四)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指导、协调统计信息咨询工作。

    (六)组织管理全县统计干部业务培训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工作。

    (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统计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以调查研究为重点,强力推进依法统计,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大力夯实统计基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打造升级版的现代统计,为“全市当龙头、全省树标杆”,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提供可靠的统计保障。重点做好“一、二、三、四”四方面工作:

    (一)盯紧一条主线,巩固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统计的生命线,自然是统计工作的主线。明年我局将在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上发力,重点是三个强化:一是强化企业修正,督促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强化月度评估,通过用电量、税收等支撑性指标,督促企业如实填报数据,防范失职追责风险;三是强化随机抽查,力争各专业对企业年度抽检面达到30%以上,并对违法企业予以重罚。

    (二)夯实两项基础,培育发展后劲

    一是规范台账。统计台账是数出有据的重要载体。要借鉴农业台账推进农业统计的思路,在全县“四上”企业建立起规范全面、及时准确、动态管理,符合我县实际的统计台账,从基础上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有效防范数据造假行为。二是充实单位。有效运用相关行政审批机构数据库,全面调查核实市场主体情况,及时将新增市场主体纳入名录库,为“四经普”打下扎实基础,同时大力培育有潜力达规的企业,转型帮扶规模较大的商贸服务业个体户和综合体,充实“四上企业”库,切实做到应统尽统,全面准确反映全县的经济发展状况。

    (三)明确三层责任,构建统计诚信

    一是明确企业直接责任。加强对企业统计法规的宣传教育,细化完善联网直报企业考核办法,由过去侧重考核报表及时性、完整性向及时性、完整性与准确性并重转变,突出考核统计台账,引导企业切实落实数出有据、出数有责。二是明确专业岗位责任。要完善调研核查制度,各专业每季度选择若干有代表性或数据波动异常企业进行重点解剖,研判产业趋势,对症解决问题,并以统计专报形式呈报给县区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借鉴外地经验,在统全统准上出真主意、下真功夫,促使统计更好地反映行业发展态势。三是明确乡镇领导责任。要坚持依法统计和政府领导统计的理念,探索建立企业、当地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机构“四位一体”共同护卫数据质量的责任制。下一步我局将建议县委县政府将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能力建设纳入乡镇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以压实数据质量乡镇领导责任。

    (四)落实四件大事,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全力以赴开展普查调查。明年全国将相继展开第四次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我局将在机构、经费、人员、培训及单位摸排等基础工作上尽早谋划,确保普查调查有序推进,质量合格;继续加强研发、能耗、人口与劳动力等专项调查,打破专业壁垒,营造分工不分家的良好氛围。二是紧跟时代做好监测预警。要扩大监测覆盖范围,提高监测预警频率,注重从企业效益、行业结构、区域发展等多角度分析判断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要紧跟新时代要求,围绕全面小康、精准扶贫、高质高端、百强县第一方阵、“三新”统计等重大战略开展统计监测分析,展现统计价值。三是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改革精神,在完善统计体系上下功夫,力争在统计能力建设、统计手段方法、统计数据管控上有新突破。四是坚定不移抓好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教育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做有理想信念、有责任心使命感的统计工作者。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紧扣新时代新要求,修订完善机关党建制度,不断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努力开创机关党组织更加有力、机关党员更有作为、机关党建工作更富成效的崭新局面。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县统计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合核算科、统计一科、统计二科、统计三科。现有行政编制13名,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31名。在职人数38人,退休干部1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南昌县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35.04万元。比上年减少662.07万元,减少27.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5.2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收入409.84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南昌县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735.04万元,比上年减少662.07万元,减少27.62%。

    其中:按支出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9.1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8.8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5万元;项目支出895.9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1.5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48.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10%;商品和服务支出86.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南昌县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1735.04万元,比上年减少662.07万元,减少27.62%。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1.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2.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95万元 ,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71%;住房保障支出26.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1.5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86.2万元。较上年减少1.76万元,减少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88.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88万元,服务预算0.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603.32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6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南昌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表(统计局).xls

2018年部门预算输出报表(统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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