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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751425--2024-007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5-0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2号动监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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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2号动监案件信息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 案件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 处罚时间
1 南农(动监)罚〔2024〕2号 戴国元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戴国元 戴国元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处罚种类:1.没收生猪3头(2头未宰杀、1头已放倒)390公斤,白条猪2头(已宰杀)210公斤,猪内脏(未处理)20公斤,猪头40公斤,已于2024年2月27日进行无害化处理;2.没收屠宰工具刀钩共计16把(刀5把,钩11把);3.罚款:72000元。 

处罚依据:依据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 南昌县工商银行南昌县支行缴纳罚(没)款。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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