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审字〔2020〕1号
西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
《西湖区审计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局各科室:
现将《西湖区审计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西湖区审计局
2020年1月15日
西湖区审计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落实现行财务规章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审计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式,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财务相关科室归口管理。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础原则是:依法管理,注重效益;保证重点,统筹兼顾;严格收支,科学规范;量入为出,厉行节约。
第四条 财务管理主要内容是: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等。
第二章 管理
第五条 票据管理
(一)对罚没款收费项目,应规范开具政府非税收入缴款专用收据,认真填写日期、执收单位名称、收费项目、大小金额等内容,字迹要工整、复写要清晰,不得涂改票据内容。
(二)妥善保管票据,记账联统一交会计做账,造成票据丢失的自行负责。
第六条 支出管理
(一)现金管理及公务卡使用
(1)现金实行零余额管理,一般公务消费不付现金,原则上要求刷公务卡消费,报销时凭发票和刷公务卡小票办理报销手续。
(2)二百元以上的单张发票开支,原则上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与供应商结算或公务卡结算。
(二)对报账发票审核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签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发票必须写清楚商品的明细,包括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加盖发票专用章,涂改无效,我局纳税人识别号为 11360103014520584H。
(三)报账审批手续
基本报账手续为:报销人、证明人、财务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名批准,报销时注明用途、事由;交出纳核准后办理转账或付款手续。
(四)“三公”经费管理
“三公”经费消费须录入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三单合一”报账。在监管平台中打印的消费账单、商家出具的税务发票、公务卡消费银联POS机刷卡小票或转账单,“三单”的消费时间和金额信息必须一致。
公务接待要求:接待用餐一律凭公函或填写电函,注明接待对象、陪餐人员情况,并打印“申请表”,分管领导签字;不得出现烟、高档酒、高档菜肴等消费品。
(五)借款管理
因工作需要借用公款的,必须填写书面借据,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支,事后借款人要及时还款,财务部门要及时清理,坚持“前款不还、后款不借”的原则,不得长期挂帐。借款时间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七条 资产管理
(一)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并确定专人负责登记,购置(或处置)固定资产后应及时进行台账登记,做到账实相符。
(二)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采购依据政府采购程序实施采购。
(三)对因正常原因损坏和到期需要报废的办公设备必须对实物进行拍照,按规定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办理相关呈批手续,经区财政局国资部门批准后,进行账务
处理,严禁擅自处置资产。
局内分送:局领导,各科室。 |
西湖区审计局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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