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设立文明服务“委屈奖”的通知
桃花镇、各街道便民惠民服务中心,中心各窗口、各分中心、各科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增强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树立中心良好形象,激励窗口工作人员文明、热情服务,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设立文明服务“委屈奖”。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奖项内涵: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对外服务窗口,每天要直接面对许多办事人员,因为一些小事发生摩擦和误解在所难免,为了鼓励和支持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能够冷静妥善处理问题,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努力平息事态,做到文明办公,特设立文明服务“委屈奖”。规定:对不是因为中心工作人员的过错而遭到服务对象态度粗暴、出言不逊、寻衅滋事、无理取闹等不公正对待时,能够始终保持头脑冷静,顾全大局,既不委曲求全,不因为服务对象的无理要求而放松审批标准,又能讲究沟通策略,不激怒服务对象,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感化服务对象,赢得理解,赢得尊重,杜绝争执和纠纷发生,树立维护中心良好形象的好人好事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适用对象:一线窗口工作人员
三、获奖条件:
1、窗口工作人员受到的不公正对待,是由服务对象的误解或服务对象的态度恶劣等原因引起,并非窗口工作人员自身原因造成;
2、窗口工作人员在依法办事过程中,受到服务对象态度粗暴、出言不逊、寻衅滋事、无理取闹等严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不公正对待时,未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且能顾全大局,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努力平息事态,继续文明办事;
3、窗口工作人员受到的不公正对待情况属实,且得到大多数其他窗口工作人员的认同。
四、评定程序:
1、对于遭受“委屈”的窗口工作人员,各窗口可将其受委屈情况及旁证材料,经窗口首席代表初审后,以书面形式
报中心;
2、由中心组织当日值班人员或督查科、业务科等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调阅监控录像的方法进行核实,不定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定,汇总后报中心研究确定;
3、“委屈奖”的奖励办法包括通报表扬、发放奖金(奖金200元)、所在窗口考核加分、向所在窗口派驻单位通报并建议配套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等。
五、其它:
桃花镇、各街道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