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能源资源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降低中心管委会行政成本,减少资源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用水消耗的管理。
三、职责分工
1、中心分管领导负责系统各项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为节能降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节能工作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校园内用水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使用情况。
四、注意事项
1、后勤工作人员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供水管线,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减少或杜绝水资源浪费。
2、水费较上年度下降,对直接责任人、后勤主管和分管领导分别给予适当费用的奖励。
3、报表及时、准确,台账建立规范、完善,供水、供电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在年度考核时,作为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五、试行时间
本规章制度自2019年8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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