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纪律
“三严格、五必须、十禁止”》的通知
区各行政审批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街道(镇)便民惠民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十一次党代会、区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及区政府全体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区行政审批服务水平,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打造一流窗口,树立西湖形象,经研究,决定执行《西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纪律“三严格、五必须、十禁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纪律
“三严格、五必须、十禁止”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审批工作,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窗口运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树立窗口形象,特实行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纪律“三严格、五必须、十禁止”。
“三严格”
一、严格遵守区监察局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制定、实施的窗口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实行政务公开,窗口办理的审批事项做到“九公开”,即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
三、严格实施网上审批管理系统,所有区行政审批事项一律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办证情况即时录入,应录必录。
“五必须”
一、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二、必须遵守办证流程和办证时限,高效运转,限时办结;
三、必须落实AB岗制度,一岗双人,离岗替代,责任到人;
四、必须实行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审批申请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
五、必须执行廉政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依法审批,依规办证。
“十禁止”
一、禁止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
二、禁止工作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看电影、炒股票;
三、禁止看杂志、漫画、小说等各种刊物;
四、禁止架手架脚,打盹睡觉;
五、禁止在工作区域吸烟、吃饭、吃零食;
六、禁止随意串岗、扎堆聊天;
七、禁止长时间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八、禁止让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带小孩上班;
九、禁止态度冷硬、粗言秽语、和服务对象争吵打骂;
十、禁止利用工作便利“吃、拿、卡、要”。
区监察局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纪律“三严格、五必须、十禁止”规定的督查。凡违反上述任何一款规定的,第一次予以劝诫;第二次予以警示谈话;第三次予以除名,通报全区,并责成所在单位重新推荐进驻人选。此外,针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在年终考核时根据有关规定对所属单位进行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