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西湖区有 关机构组建和调整的批复》 ( 洪编发〔2021〕 143 号 ) 精神,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 级。
第三条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 委关于政务服务、 电子政务、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 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 服务、 电子政务、数据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 一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服务、 电子政务、政 务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二 ) 负责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拟 订有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三 ) 负责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负责电子政务外网 (含 政务办公网和政务服务网) 、政务云平台、公共支撑平台、通用 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和安全保障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 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指导各街道 (镇) 电子政务建设。
( 四 ) 负责政务数据管理;拟订政务数据体系规划并组织实 施,建设、管理基础信息资源库,统筹政务数据的归集、管理、 分析和应用工作,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
( 五 ) 负责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和监督指导; 会同相关部门对财政性资金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实施立项前技术评 审和项目后续运行情况的监督及绩效评估。
( 六 ) 负责推进信息安全管理;推进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组织实施信息安全防护、应急管理和处置;统筹电子政务安全管 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电子政务安全工作。
( 七 ) 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负责审批服务便民 化相关工作;按规定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 目录管理、标准化建设及流程优化等工作。
(八) 统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和改革 创新; 负责政务大厅的建设、运行管理和进驻单位及人员的 日常 管理考核; 负责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负责指导各街 道 (镇) 、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 九) 负责统筹政府网站工作, 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
( 十 ) 负责政务服务、 电子政务、政务数据管理和信息安全 标准体系建设、效能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推进政务服务、 电子 政务、政务数据管理和信息安全标准化工作。
( 十一 ) 完成区委、 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十二 ) 与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区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负责区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工 作。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财政性资金投资 的信息化项目实施立项前技术评审和项目后续运行情况的监督及绩效评估。
第四条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 一 ) 综合股 。 负责文电、会务、后勤、信访、机要、保密、 档案、督察督办、安全、财务和对外联络等机关 日常运转工作 ; 承担信息、调研、综合文稿起草、政务公开、综合性考评、新闻 宣传和接待等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 内部审计等工作;承 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承担区领导信息技术服务工作; 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 工资、绩效考核、离退休人员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牵头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机 关公务员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考察、任免、考核、调配、干 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人员管理等工作。
( 二 ) 发展规划股 (信息安全股) 。 拟订政务服务、 电子政 务、政务数据管理、信息安全有关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智慧 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街道 (镇) 、各部门“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协助开展电 子政务信息系统项 目 的立项前技术评审和项目后续运行情况的监 督及绩效评估;组织拟订信息安全制度和标准规范,经批准后组 织实施;组织实施信息安全防护、预警、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组织开展党政机关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体 系、 网络信任体系建设; 牵头实施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平台的建设 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电子政务安全工作;组织推进电子 政务外网的建设、管理、应用和安全保障工作; 牵头开展政务服务、 电子政务、政务数据管理和信息安全绩效考核工作。
( 三 ) 政务事项管理股 。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审批服务便民化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管理,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标准化建设及流程优化等工作;推 动政务服务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办理; 负责政府网站统 筹规划、开办审核、 内容监管和监督问责;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 栏目设计、 内容组织、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 设和相关规范的制定工作;组织推进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推进网 上办事、移动办事;承担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 ,组织政务服务网、 行政审批系统等建设管理;承担区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大厅 的管理,组织指导各街道 (镇) 、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工作,监 督政务服务效能; 受理和协调处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建议; 组织拟订并实施政务数据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承担政务数据体 系规划和建设,组织开展政务数据的归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 作;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政务 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和数据开放; 牵头实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承担基础信息资源库、主题信息资源库、政务云平台、公 共支撑平台、通用应用系统等建设、管理、应用和安全保障工作; 组织与省、市政务信息资源的对接和管理。机关党组织 。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第五条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行政编制 6 名。设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
第六条 将原区行政审批局承接的区直各单位行政许可及相关联的审批职责划回各主管部门,将原区大数据中心承担的数据产业管理等职责划归区发展和改革委会(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第七条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西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西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