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业务技能,西湖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培训,全局干部参加培训活动。
培训会上,主讲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为开场白,引出培训主题《企业汇算清缴相关知识及关注点》。主讲人以案例形式,详细讲解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关注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成本、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范围、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要点等事项。
通过主讲人人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审计干部进一步掌握了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知识,以期达到共同提高开展税收审计业务能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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