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为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提升传染病防治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传染病防治及卫生应急工作,规范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方案的要求,2024年4月7-11日,区疾控中心对辖区内22家医疗机构进行第一季度疾病预防控制与传染病工作进行评估与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一、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1、领导高度重视,强化落实责任。制定并下发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要求做好传染病防治监管工作。
2、严格执法,加强整改。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对传染病迟报、漏报、卫生应急、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与上报、消毒、发热与肠道门诊管理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现场下发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建议,辖区内检查的22家医疗机构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制度还不够健全,专业人员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个别医务人员预防控制措施执行不够严格。
三、下一步工作
1、多次召开传染病防控培训会,对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专项培训。
2、联合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预防季节性传染病的系列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活动,重点针对社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群密集场所,提高群众传染病防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