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辉顺劳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艳,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霁亭路1001号(长堎集贸市场)A栋店面 2-123 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现向你公司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6011220270627044 。有效期3年(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7年6月27日)。
三、请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国家及省、市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接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并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如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经营情况报告书。
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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