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食品安全经费项目专项资金于2017年设立,属于延续项目,该项目根据新建区人民政府下达给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专项经费预算,结合新建区实际情况,为保证新建区广大群众食品安全的要求采取的具体措施。
2.立项目的
通过食品安全经费项目,进一步推动全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食品安全对外宣传工作,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及时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及时响应,创建和谐社会环境。
3.项目内容、执行标准和实施期限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积极参与南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建立覆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的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其中每个乡(镇)配备1名专(兼)职干部,每个行政传村(社区)至少聘任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主要承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职责。
4.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年初财政预算额507万元,实际支出额507万元。
5.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新建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当年预算安排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507万元,区级财政按进度全额拨付资金,资金到位率100%。我局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相关的工作中,实际支副食品安全监管经费240万元,协管员、信息员补助经费130万元、食品安全抽验经费100万元、食品安全监管培训经费37万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率100%。专项资金管理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专项资金费用支出审批和报账程序规范,会计账册、核算科目完整。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到位,执法机制畅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全过程监管稳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层层落实,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完善,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平稳。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结合实际情况,为切实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破难点、打造亮点,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
3、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区委政府工作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视察调研创建和食品安全工作。陈文辉副区长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并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现场调研指导餐饮示范街的打造工作。同时,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印发《南昌市新建区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方案》《新建区强化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管理办法》《新建区食品安全建设三年规划》等一系列文件,层层压实乡镇党委、政府责任,并建立健全区、乡镇、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不断强化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行业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严格按照食品类别、区域全面覆盖和检测样本量达到1.5份/千人创建要求,在全面完成省、市抽检任务的基础上,2020年完成区本级抽检食品1040批次(食用农产品630批次),其中不合格16批次,合格率达98.6%,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抽检结果及处罚公示率100%。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的食品小作坊、食用油生产企业、婴幼儿配方谷粉生产企业、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制售“三无”过期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40余次,发放小作坊登记证77家,查封关停无证小作坊5家,规范托幼机构食堂办证26家,指导、督促企业下架、召回、无公害销毁问题婴幼儿谷粉产品52159.69公斤。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力打造一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生产经营规范合法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共取得“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3家(其中大型餐饮单位1家、学校食堂2家),市级“洁厨亮灶”示范单位4家;区级“洁厨亮灶”示范单位31家(其中大型餐饮单位12家、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19家),城区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实行了“洁厨亮灶”全覆盖。组织开展了“中高考”、“两会”“世界中医药大会第四届夏季峰会”等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20余次,确保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食品案件211起,已办结 157起,罚没款共计148.09万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加35.9%。
三是不断总结创建经验打造示范亮点。全区共打造食品安全宣传街16条,设置村(社区)宣传专栏38个,印制创建彩页4万余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资料7万余份,在《人民网》《新华网》《江西日报》《南昌日报》等各级主流媒体共上稿60余篇,在市食药局网站上稿14篇,政务微博82条。
四是组织完成了国家、省创建工作第三方评估迎检和我区群众满意度第三方调查的组织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创建工作部署,积极协调全区40个部门和乡镇认真做好国家和省分别开展的创建中期评估迎检工作,在全区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在全市20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荣获第一名(大比分领先第二名)。
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创城宣传、培训、协管员、信息员补助、食品检测、购样等方面。预期目标全部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目的:一是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财政预算编制方法,并为以后年度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算安排提供决策依据;通过绩效评价使预算单位树立绩效意思、成本意思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是全面了解“食品安全经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有利于预算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讲,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就是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
2.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3.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4.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评价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维度,采用了13个子类指标,设计了32个具体指标对“食品安全经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5.绩效评价方法:本项目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等。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其他评价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的具体方法系根据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的要求,选择一种或多种方法。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等工作情况)
该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前期准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挑选相关人员组成评价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根据成员的技术专业安排相应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印制宣传单,在基层分局进行大力宣传,为全面铺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做好铺垫。
3、检查:检查各项目的管理工作是否有序开展,并有详实的统计记录。
4、核实:核对相关材料,确认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投入指标
1.资金落实
预算资金执行率。
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年初财政预算额507万元,实际支出额507万元。
2020年预算与支出差异变动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预算项目 2020年度预算资金 2020年度实际支出资金 节约-(超支+) 预算执行率
1 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及保障经费 130 130 0 81.94%
2 食品监督抽检经费 100 100 0 100%
3 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经费 37 37 0 100%
4 食品监管经费 240 240 0
合计 507 507 0 100%
(二)项目过程指标
1.业务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制定了《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制度》《食品安全考核制度》《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等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规范了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项目质量可控性
制定了《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支出管理规定》,采取了相应的项目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
2.财务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制定了《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库存现金管理制度》等六个业务管理制度,且合法、合规、完整。
(2)财务监控有效性
制定了《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帐流程、预算控制流程等相关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得到有效监控。
(三)项目产出指标
1.产出数量
(1)食品(含保健食品)抽验批次
2020年度按照1.5份/千人口•年的检测样本量,专项抽检食品1040批次,涵盖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用农产品等环节。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抽检工作,完成率100%。
(2)食品科普知识宣传服务
按年度宣传计划分步骤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五进”(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让广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能够诚实守信、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同时让广大的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7月22日上午,省、市。区三级联合举办 “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暨启动仪式。区食安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农业局等相关单位,在活动现场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图片展,假劣食品对比展示、食品快检演示,并设立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630份,受理群众咨询100多人次。
(4)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通过固定宣传展板、横幅、宣传海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手册,食品安全知识、健康知识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实用生活常识等,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区共同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5)协管员、信息员队伍
在全区19个乡镇(工业园区)聘请了47名食品安全协管员、340名村级信息员,10名食品安全监督员,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全力打造新型“协管员”监管体系,做到了全区所有镇、村(社区)全覆盖。
(6)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培训班
2020年3月13日举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5月30日举办新建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日常检查培训会议,8月17日举办新建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及食品协管员信息员培训班,12月25日举办基层分局食品快检培训班、各乡镇食安办各自召开专题培训会。
(7)执法装备
统一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电动自行车等执法装备,以便更好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2.产出质量
(1)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50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07万元,预算控制情况良好。
(2)总资金使用率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50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0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3)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率
2020年,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共立案154起,已全部结案并公示。
(4)涉刑案件移送率
2020年,涉嫌犯罪食品安全案件移送1起,移送率100%。
3.产出时效
实际完成率和完成及时率均为100%,食品抽检按计划有序进行,查处食品违法行为,不合格食品案件立案22起,切实发挥抽检监测的监管实效。
4.产出成本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协议采购形式控制检验批次、项目、价格
(四)项目效果指标
1.经济效益
2020年以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日常工作,为个体户购样送检支出17.3万元,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技术支撑,促进我区食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也确保了全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2.社会效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为0,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3.(1)打造餐饮安全示范街工程
专门研究制定了《新建区城区小餐饮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打造亮点、示范带动”的整治思路,着力打造城区文化路(东至礼步湖大道,西至幸福北路)和长麦路(南至新建大道,北至霁亭路)两条餐饮服务示范街。自2020年3月起,该区严格遵循“三个一批”的原则,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扎实开展示范街打造工作。目前,已有108户餐饮经营户验收完毕,其中A级单位10户,B级单位43户,C级单位55户。
(2)实施“洁厨亮灶”工程
全区已有200家餐饮单位全部授予了区级“洁厨亮灶”示范单位奖,且在200家里面精选了12家餐饮单位向省市药监局申报“洁厨亮灶”示范单位,有5家通过了市药监局“洁厨亮灶”示范单位的审查,3家餐饮单位被市药监局推荐到省药监局评选省级“洁厨亮灶”示范单位。
4.可持续影响
按照食品安全宣传及培训教育年度计划推进实施,按职责分工继续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该项目属区政府确定的经常性项目,项目完成后,需保持后续政策及人员机构安排等相对稳定,继续优化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监管工作正常有序、有效运转。
(五)项目满意度
1.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项目实施,提升了我区食品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对食品监管工作的满意度,2020年食品监管服务对象对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和食品安全的监管效果满意度分别达95.45 %,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98.48%。
四、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立项过程规范,绩效目标合理、明确,相关业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项目基本按照方案实施完成,资金按批复的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
经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为95分。(详见附件)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补充和完善单位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可以对今后其他项目以绩效评价的方式衡量项目的产出结果和效益目标起到积极作用,促进项目管理科学化。
六、项目实施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宣传力度不够,建议加强培训和监管力度,重在落实;
2.食品安全民生工程的检测覆盖范围、品种还不够全面,利用数据在促进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风险预警体系上还存在不足,建议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在更高水平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