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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6661-2884-8398-1852-938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1-02-2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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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收入预算总表
十、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七)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九)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
(十)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十二)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三)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效能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十五)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六)指导乡(镇)、村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 [在每个乡(镇)确定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和1名宣传员,在每个行政村确定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1名信息员]。
(十七)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本部门2020年年末编制人数 110 人,其中行政编制 100人,事业编制76人;年末实有人数 259人,其中在职人员 176 人,离休人员 2 人,退休人员81人。

第二部分 市场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计5319.88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主要情况是新增政府性奖励预算等原因。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预算总计5319.88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主要情况是新增政府性奖励预算等原因。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16.48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24万,卫生健康支出164.61万,住房保障支出149.55万。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19.88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主要情况是新增政府性奖励预算等原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16.48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差旅费、维护费等,主要情况是新增政府性奖励预算。公务用车运行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安排7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万元。

第三部分 市场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及预算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 (类)
38 (款)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反映中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01(项) 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02(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04(项)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单设科目的业务除外。


附表:21年新建区市场局预算项目申报导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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