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单位决算
单位公章:
报送日期:2023年7月25日
单位负责人:邹平勇 财务负责人:卓建忠
经办人:徐菊根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价格监管、食盐质量安全管理、知识产权、反垄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责任“全覆盖”。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
(五)负责经授权参与协助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受上级机关指派、委托开展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控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负责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负责质量兴区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参与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与化妆品经营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十三)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突发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医疗器械经营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突发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查处标准违法行为。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全区知识产权和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并监督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协调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建立并实施品牌兴区战略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侵犯知识产权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十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严守安全底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2.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实行企业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规范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4.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公安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公安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区公安分局依法提请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和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管盐业工作,制定和执行盐业产业政策,负责工业盐管理,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
5.与区城市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食品摊贩摆摊设点的监管执法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除食品摊贩摆摊设点监管执法外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73人,其中在职人员172人,离休人员 1人,退休人员 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1 人。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信息管理股、市场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及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认证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价格监督检查股、反不正当竞争股、登记注册与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效能督察室。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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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1表 |
编制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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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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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4,427.7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3,861.45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3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4 |
0.00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0.00 |
五、事业收入 |
5 |
0.00 |
五、教育支出 |
36 |
0.00 |
六、经营收入 |
6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0.00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0.0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0.00 |
八、其他收入 |
8 |
0.0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203.38 |
|
9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218.25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0.00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0.00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0.00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0.00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0.00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0.00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0.00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0.00 |
|
18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0.00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144.67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0.00 |
|
21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0.00 |
|
22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0.00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0.00 |
|
24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0.00 |
|
25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0.00 |
|
26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4,427.74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4,427.74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28 |
0.00 |
结余分配 |
59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0.00 |
|
30 |
|
|
61 |
|
总计 |
31 |
4,427.74 |
总计 |
62 |
4,427.74 |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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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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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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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5表 |
编制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022年度 |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4,427.74 |
3,598.26 |
829.47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861.45 |
3,031.98 |
829.47 |
||
20132 |
组织事务 |
2.00 |
2.00 |
0.00 |
||
2013299 |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
2.00 |
2.00 |
0.00 |
||
20138 |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3,859.45 |
3,029.98 |
829.47 |
||
2013801 |
行政运行 |
2,830.61 |
2,830.61 |
0.00 |
||
2013804 |
市场主体管理 |
701.74 |
0.00 |
701.74 |
||
2013815 |
质量安全监管 |
20.03 |
0.00 |
20.03 |
||
2013816 |
食品安全监管 |
107.71 |
0.00 |
107.71 |
||
2013899 |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199.37 |
199.37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3.38 |
203.38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98.41 |
198.41 |
0.00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20.86 |
20.86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77.55 |
177.55 |
0.0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96 |
4.96 |
0.00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96 |
4.96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18.25 |
218.25 |
0.00 |
||
21004 |
公共卫生 |
55.00 |
55.00 |
0.00 |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55.00 |
55.00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63.25 |
163.25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63.25 |
163.25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44.67 |
144.67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44.67 |
144.67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44.67 |
144.67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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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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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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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08表 |
编制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022年度 |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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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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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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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
|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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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9表 |
编制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022年度 |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栏次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决算数 |
行次 |
|
1 |
2 |
3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1 |
63.00 |
26.14 |
26.14 |
1.因公出国(境)费 |
2 |
0.00 |
0.00 |
0.0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 |
63.00 |
26.14 |
26.14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4 |
0.00 |
0.00 |
0.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 |
63.00 |
26.14 |
26.14 |
3.公务接待费 |
6 |
0.00 |
0.00 |
0.00 |
(1)国内接待费 |
7 |
──── |
──── |
0.00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8 |
──── |
──── |
0.00 |
(2)国(境)外接待费 |
9 |
──── |
──── |
0.00 |
二、相关统计数 |
10 |
──── |
────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11 |
──── |
──── |
0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12 |
──── |
──── |
0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13 |
──── |
──── |
0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14 |
──── |
──── |
39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15 |
──── |
──── |
0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16 |
──── |
──── |
0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17 |
──── |
──── |
0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18 |
──── |
──── |
0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19 |
──── |
──── |
0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20 |
──── |
────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年初预算数指年初“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省级单位含上年结转数);全年预算数指按规定程序调整调剂后的全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决算数反映当年预算安排的实际支出数(省级单位含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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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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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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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10表 |
编制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度 |
单位:台、辆、套 |
项 目 |
栏次 |
决算数 |
一、车辆数合计(台、辆) |
1 |
39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2 |
0 |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
3 |
0 |
3.机要通信用车 |
4 |
0 |
4.应急保障用车 |
5 |
0 |
5.执法执勤用车 |
6 |
0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7 |
0 |
7.离退休干部用车 |
8 |
0 |
8.其他用车 |
9 |
39 |
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
10 |
0 |
注:本表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 |
||
说明: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相关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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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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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4427.7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收入合计4427.74万元,较2021年减少1758.16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规范了人员支出和压缩了项目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427.7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4427.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427.74万元,较2021年减少1758.16万元,下降28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员支出和压缩了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598.26万元,占81%;项目支出829.47万元,占19%;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27.74万元,决算数为442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61.45万元,决算数为386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38万元,决算数为20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8.25万元,决算数为21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67万元,决算数为14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98.2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058.21万元,较2021年减少681.07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规范了在职人员奖金,减少了奖金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40.61万元,较2021年增加221.47 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会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体检开支,同时规范了项目与公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9.44万元,较2021年减少32.71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规范了离退休人员奖金开支标准。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万元,决算数为26.14万元,完成预算的41%,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30.04万元,下降5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未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未安排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33.3万元,下降333 %,主要原因是今年未有新车购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年度内公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万元,决算数为26.14万元,完成预算的41%,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74万元,下降6 %,主要原因是控制了车辆维修成本,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9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0.6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47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办公、差旅费支出,规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用餐增加等。
若本部门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则按以下格式说明:“本部门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46%。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草案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食品检测用车和用于执法的电瓶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9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29.4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基层分局监管工作经费”、“基层食品食品安全专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管理水平。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与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提高自身的资金管理及项目管理水平。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7.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强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管理水平。通过对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与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提高自身的资金管理及项目管理水平。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我局积极履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2年度评价得分为93分。
(2)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积极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部门全面覆盖管理。
(3)绩效目标完成总体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60分)
(1)数量指标(28分)
1.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人数(4分)
2022年,我局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人数共330人,充实了监管人员,加强了监管力量。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2.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开展次数(4分)
2022年,我局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开展次数达12次,加强了监管力量。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3.市场主体检查次数(4分)
2022年,我局市场主体检查次数到达3000次。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4.产品质量抽检批次(4分)
制定新建区2022年商产品抽检工作计划,严密安排对辖区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和强制性获证企业的后继监管。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台次,检查企业15家,抽检食品相关产品30批次,合格率100%,产品质量抽检批次达60次。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5.强检计量器具台件数(4分)
2022年,我局强检计量器具台件数共2100件。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6.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抽样检测数 (4分)
2022年,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平勇积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率队赴新建区疾控中心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地察看了疾控中心检验室及相关检测设备运行情况,详细了解核酸检测检验过程质量控制和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采购、运输、储存情况,督促使用单位要切实保障使用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合法、购销可追、冷链贮存和运输合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辖区3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使用单位(新建区人民医院、新建区中医医院、新建区疾控中心)及9家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单位开展了全覆盖检查,建立了监管台账,严把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关。我局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抽样检测数为1900批次。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分。疫情影响,减少了核酸检测数量。
7.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批次(4分)
2022年,我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批次达3500次。提升辖区内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2)质量指标(22分)
1.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4分)
2022年,我局产品质量抽检批次达60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为100%。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2.市场主体年报率(3分)
2022年,我局市场主体检查次数到达3000次,市场主体年报率为80%,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
3.集中管理进口冷链食品抽样覆盖率(3分)
2022年,我局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抽样检测数为1900批次,集中管理进口冷链食品抽样覆盖率为100%。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覆盖率(3分)
2022年,我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批次达3500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覆盖率为100%,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
5.违法传销案件查处率(3分)
2022年,我局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开展次数达12次,违法传销案件查处率为100%。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
6.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查处率(3分)
2022年,我局加大力度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查处率为100%。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
7.投诉举报受理率 (3分)
2022年,我局投诉举报受理率为100%。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
(3)时效指标(8分)
1.投诉举受理时间(2分)
2022年,我局接收到投诉举受理案件是都会即使受理。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分。
2.抽检任务完成时间 (2分)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抽检任务执行。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分。
3.市场主体年报完成时限(2分)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市场主体年报。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分。
4.强制检定完成时限(2分)
2022年,我局强制检定完成时限为2天,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分。
(4)成本指标(2分)
2022年我局项目预算收入为829万元,很好的控制了项目的成本,项目成本控制数为100%,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二)效益指标(20)
(1)社会效益(12分)
1.重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次数(4分)
2022年,我局重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次数为0次。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2.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4分)
2022年,通过我局大力宣传科普知识,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逐步提高。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提高不明显,有待加强。
3.食品、药品安全合格率(4分)
2022年,我局食品、药品安全合格率为100%。完成了绩效目标。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8分)
1.应急处置能力水平(4分)
2022年,我局应急处置能力水平逐步提高。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应急处置综合协调能力有待加强。
2.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4分)
2022年,我局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监管人员专业水平需提高。
(三)社会满意度(10分)
以主题活动、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党建工作的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形成良性互动,逐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公众对食品监管整体满意度达75分,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9分。公众对食品监管整体满意度还有待提升。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办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办相关部门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硬件以及网络问题等不定因素。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下一步,采用多种方式加强我办数据库稳定性方面的建设,增加机器设备;另一方面在区领导的关心下,以用户服务为导向,努力改善数据库服务器等办工硬件条件。并将绩效评价融入到绩效管理的整个过程,提高绩效评价的效率和效果。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各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评价方案,设计评价指标。通过自评,我办在业务管理方面有了一定的经验,在工作管理的情况较好,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健全,项目质量控制比较有效。在财务管理方面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的监控也比较到位;自评总得分为93分,评价结论为“优”。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1)基层食品安全专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基层食品食品安全专项 |
||||||||||||
主管部门 |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 级) |
||||||||||
资金执行情况 |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 金总额 |
659 |
392.6753 |
392.6753 |
10 |
100 |
10 |
||||||
其中: 财政拨 款 |
659 |
392.6753 |
392.6753 |
- |
100 |
- |
|||||||
其他资 金 |
0 |
0 |
0 |
- |
0 |
- |
|||||||
|
|||||||||||||
偏差原因及整改措施 |
无偏差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完成实际情况 |
|||||||||||
调整充实监管人员,织牢基层监管网络,提升 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力争全区所有乡镇、 园区、管理处无监管死角。 |
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市场监管全 面履职尽责。我局坚持早谋划、 早安排、早行动,从年初即对食 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 “三大安全”监管作出专题部署, 将“三大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 细,抓出实效。 |
||||||||||||
绩效目标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 |
实际完成 值 |
分值 |
得分 |
执行率偏 差原因分 析及改进 措施 |
|||||
绩效目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 |
食品安全 协管员、 信息员人 数 |
>=350 人 次 |
380 |
2.5 |
2.5 |
无偏差 |
|
|
|
食品安全 协管员、 信息员培 训人次 |
>=400 人 次 |
500 |
2.5 |
2.5 |
无偏差 |
食品安全 监督抽检 批次 |
>=2.5 份/ 千人 |
4737 |
5 |
5 |
无偏差 |
|||
食品安全 知识宣传 活动数 |
>=12 次、 年 |
8 |
5 |
3 |
宣传次数 不达标, 主要是上 半年疫情 原因。 |
|||
食品监管 人员专业 化培训时 间 |
>=12 课时 每人 |
8 |
5 |
3 |
培训时间 不达标, 主要是上 半年疫情。 |
|||
质量 |
安全监管 工作覆盖 率(%) |
=100 |
100 |
5 |
5 |
无偏差 |
||
涉刑案件 移送率 (%) |
=100 |
100 |
5 |
5 |
无偏差 |
|||
食品抽检 不合格食 品核查处 置率(%) |
=100 |
100 |
5 |
5 |
医疗机构 22 家次, 完成零售、 使用环节 60 批次的 药品抽样 送检任务。 收到 1 起 市局转办 的不合格 中药饮片 核查处置, 我局已立 案调查, 案件正在 办理当中。 |
|||
时效 |
抽检任务 完成时间 |
按抽样方 案执行 |
100 |
5 |
5 |
在 2022 年 12 月 前全部完 成抽样执 |
|
|
|
|
|
|
|
|
行。 |
|
成本 |
创建国家 食品安全 城市宣传 费用 |
=65 万元 |
65 |
5 |
5 |
无偏差 |
|||
培训费 |
=20 万元 |
20 |
5 |
5 |
无偏差 |
||||
监管员、 协管员、 信息员工 资 |
=235 万元 |
235 |
5 |
5 |
无偏差 |
||||
食品检费用 |
=480 万元 |
72.67 |
5 |
3 |
财政年初 批复数为 645 万, 实际支出 392.67 万 元,年初 设定指标 值不够准确。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
|
|
|
|
||
社会效益 |
公众食品 安全科普 知识 |
逐步提高 |
90 |
5 |
5 |
无偏差 |
|||
食品安全 监管水平 |
逐步提高 |
90 |
5 |
5 |
无偏差 |
||||
生态效益 |
|
|
|
|
|
|
|||
可持续影 响 |
应急处置 能力水平 |
提高 |
90 |
5 |
5 |
无偏差 |
|||
食品生产 监管能力 和水平 |
提高 |
90 |
5 |
5 |
无偏差 |
||||
满意度 |
满意度 |
公众对食 品监管整 体满意度 |
>=75 分 |
85 |
10 |
8 |
满意度有 待提升。 |
||
|
|||||||||
总计 |
100 |
92 |
|
(2)基层分局经费专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基层分局监管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 级) |
||||
资金执行情况 |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 金总额 |
170 |
158.7965 |
158.7965 |
10 |
100 |
10 |
其中: 财政拨 款 |
170 |
158.7965 |
158.7965 |
- |
100 |
- |
|
其他资 金 |
0 |
0 |
0 |
- |
0 |
- |
|
|
|||||||
偏差原因及整改措施 |
无偏差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完成实际情况 |
|||||
落实日常监管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药品、特 种设备、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打击假冒伪劣, 消费维权。 |
对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气瓶充装、 大型游乐设施和电梯等重点领域 开展督导检查,加强监管,查漏 补缺,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实施闭环管理。积极部署开展燃 气专项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 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 险隐患,全年检查监察使用特种 设备单位 178 家,确保辖区未发 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积极争取 政府投入,配备反高科技作弊技 术设备,加大对利用计量器具作 弊损害消费者利益违法行为的打 击力度,有效维护消费合法者权 益。二 |
||||||
绩效目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 |
实际完成 值 |
分值 |
得分 |
执行率偏 差原因分 析及改进 措施 |
绩效目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 |
全年食品、 药品、重 点产品抽 检批次 |
>=2000 批 次 |
882 |
5 |
2 |
共完成流 通和餐饮 环节抽检 普通食品 及食用农 产品 829 批次 |
打击假冒 伪劣和侵 权行动 |
>=2 件 |
2 |
2.5 |
2.5 |
无偏差 |
|||
执法巡查 出动人次 |
>=1000 人 次 |
1389 |
2.5 |
2.5 |
无偏差 |
|||
投诉受 (处)理 件数 |
>=100 件 |
300 |
2.5 |
2.5 |
及时处理 各类消费 类投诉 300 多个 |
|||
检查特种 设备使用 企业 |
>=500 家 次 |
178 |
2.5 |
1.5 |
对城镇燃 气压力管 道、气瓶 充装、大 型游乐设 施和电梯 等重点领 域开展督 导检查, 加强监管, 查漏补缺, 推动问题 隐患整改 落实,实 施闭环管 理。积极 部署开展 燃气专项 工作,严 厉打击违 法违规行 为,采取 有力措施 清除各类 |
|
|
|
|
|
|
|
|
风险隐患, 全年检查 监察使用 特种设备 单位 178 家,确保 辖区未发 生特种设 备安全事 故。四是 产品质量 监管力度 再提升。 |
质量 |
个体年报 率(%) |
>=95 |
90 |
5 |
5 |
无偏差 |
||
假冒伪劣 和侵权案 件办结率 (%) |
>=90 |
90 |
5 |
5 |
无偏差 |
|||
完成省、 市食品、 药品抽检 率(%) |
根据上级 任务确定 |
100 |
5 |
5 |
无偏差 |
|||
执法巡查 覆盖率 (%) |
>=90 |
90 |
5 |
5 |
无偏差 |
|||
消费维权 处置率 (%) |
>=90 |
90 |
5 |
5 |
无偏差 |
|||
时效 |
个体工商 户年报完 成时间 |
按上级要 求规定 |
100 |
5 |
5 |
无偏差 |
||
抽检任务 完成率 (%) |
=100 |
100 |
5 |
5 |
无偏差 |
|||
数据上报 及时率 (%) |
按时上报 |
100 |
5 |
5 |
无偏差 |
|||
维权咨询 处理效率 (%) |
=100 |
100 |
5 |
5 |
无偏差 |
|||
成本 |
基层分局 监管工作 经费 |
=170 万元 |
158.79 |
5 |
3 |
财政拨款 158.79 万 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
|
|
|
|
|
社会效益 |
发现问题 后处理完 成率(%) |
>=90 |
100 |
5 |
5 |
其中 37 批次不合 格,合格 率达到 95.5%, 所有不合 格批次均 已按规定 开展核查 处理,立 案率 100% |
|||
来信来访 工单转办 答复率 (%) |
=100 |
100 |
5 |
5 |
无偏差 |
||||
消费维权 调解成功率(%) |
>=80 |
95 |
5 |
5 |
无偏差 |
||||
重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次数 |
=0 |
0 |
5 |
5 |
无偏差 |
||||
生态效益 |
|
|
|
|
|
|
|||
可持续影响 |
|
|
|
|
|
|
|||
满意度 |
满意度 |
群众对市 场监管服 务满意度 |
>=85 分 |
85 |
5 |
4 |
还需加大 监管力度, 进一步提 升群众的 满意度。 |
||
|
|||||||||
总计 |
100 |
93 |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基层食品安全专项部门绩效评价(详见附件)
附件:1、评价报告
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食品安全经费项目资金
部门评价报告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食品安全经费项目专项资金于2017年设立,属于延续项目,该项目根据新建区人民政府下达给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专项经费预算,结合新建区实际情况,为保证新建区广大群众食品安全的要求采取的具体措施。
2、立项目的
通过食品安全经费项目,进一步推动全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食品安全对外宣传工作,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及时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及时响应,创建和谐社会环境。
3、项目内容、执行标准和实施期限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积极参与南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建立覆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的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其中每个乡(镇)配备1名专(兼)职干部,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聘任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主要承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职责。
4、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全年预算数392.68万元,全年执行数392.68万元。
5、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新建区财政局下达的2022年部门预算,当年预算安排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659万元,全年预算数为392.68万元,区级财政按进度全额拨付资金,资金到位率100%。我区在食品安监管相关工作中,实际支付食品安全监管经费392.68万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率100%。专项资金管理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专项资金费用支出审批和报账程序规范,会计账册、核算科目完整。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到位,执法机制畅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全过程监管稳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层层落实,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完善,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平稳。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调整充实监管人员,织牢基层监管网络,提升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力争全区所有乡镇、园区、管理处无监管死角。
3、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新建区市场局完善监管体系。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及时调整基层监管体系,全区7个市场监管基层分局硬件标准、制度建设、执法管理等方面已完成规范化建设,人员、设备、车辆配备到位,食品快检室建设到位。区公安分局成立了食药环犯罪侦查队伍,专门打击涉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各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在271个行政村(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工作站,确保食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完成保障专项经费投入。将食品监管工作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建立逐年增长机制,确保能满足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风险监测、科普宣教、信息化建设等工作需要。2022年区财政部门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已达392.68万元,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强力保障。完成强化队伍建设。区食安办定期组织各乡镇场、街道、市场监管分局、村委会信息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40小时。区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我区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参加赣溯源、食安教育APP培训,持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区卫健委组织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视频培训,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先后举办了全区种养殖安全用药指导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和全区2022年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培训班,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200余人参加培训。
完成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我区承办了江西省农产品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采取虚拟与现实相结合、视频播放与现场演练相结合、实际场景与画外解说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模拟了一起问题芹菜引发的群体性农产品质量安全III级突发事件,各参演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达到了演练预期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各相关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极大的提高我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水平。强化源头治理。为着力治理和解决农产品安全突出问题,围绕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我区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今年共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230余家次,各级抽样检测共计1520余批次,合格率100%。强化生产环节治理。在去年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开展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由监管部门和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精准的隐患排查和一企一策”的精细化的整改帮扶,对每家食品生产企业出具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对企业的具体整改推进过程进行全程跟踪,随时为企业答疑解惑、出谋划策。经过线上和现场共三轮跟踪指导,提高整改有效性,督导企业切实完成整改提升,探索更具活力的“监管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企业”三方共建共治共享的实践形式,形成三方共同参与、互为补充、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促进食品生产行业全面规范提升的良性互动格局。截至目前,全年已排查食品生产企业75家,排查各类风险隐患750余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21个,立案调查案6起。全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目的:
一是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财政预算编制方法,并为以后年度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算安排提供决策依据;通过绩效评价使预算单位树立绩效意思、成本意思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是全面了解“食品安全经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有利于预算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讲,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就是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
2.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3.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4)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3]8号)。
4.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评价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满意指标三个维度,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5.绩效评价方法:本项目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等。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其他评价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的具体方法系根据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的要求,选择一种或多种方法。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等工作情况)
该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前期准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挑选相关人员组成评价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根据成员的技术专业安排相应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印制宣传单,在基层分局进行大力宣传,为全面铺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做好铺垫。
3、检查:检查各项目的管理工作是否有序开展,并有详实的统计记录。
4、核实:核对相关材料,确认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立项过程规范,绩效目标合理、明确,相关业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项目基本按照方案实施完成,资金按批复的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
经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为92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17分)
(1)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人数(2分)
2022年度,我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人数达到380人次,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分。
(2)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人次(2分)
2022年度,区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我区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参加赣溯源、食安教育APP培训,持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区卫健委组织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视频培训,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先后举办了全区种养殖安全用药指导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和全区2022年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培训班,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200余人参加培训。我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人数共达到500人次,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分。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批次(2分)
2022年度,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监督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范围,全面覆盖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类别和区域。今年共计划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300余批次,检测样本量达到6.2份/千人,远高于创建标准4份/千人。截至目前,已抽检4265批次(食用农产品975批次),其中合格4200批次,不合格65批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抽检结果及处罚公示率100%。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批次共4737份/千人,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分。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数(5分)
2022年度,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教体局等多个成员单位深入开展“五十百千万”食品安全宣传进乡村、“小手牵大手”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粮油健康进万家、营养健康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我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数达8次/年,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宣传次数不达标,主要是上半年疫情原因。
(5)食品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时间(6分)
2022年度,区食安办定期组织各乡镇场、街道、市场监管分局、村委会信息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40小时。食品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时间达到8课时每人。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培训时间不达标,主要是上半年疫情。
2.质量指标(9分)
(1)安全监管工作覆盖率(3分)
区农业农村局先后举办了全区种养殖安全用药指导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和全区2022年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培训班,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200余人参加培训。安全监管工作覆盖率为100%,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
涉刑案件移送率(2分)
建立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工作机制,注重协调沟通,对重大或复杂案件监管执法部门主动邀请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通报案情、依法移送案件,有效降低执法风险。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已移送司法机关3起。涉刑案件移送率达100%,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分。
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4分)
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监督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范围,全面覆盖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类别和区域。今年共计划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300余批次,检测样本量达到6.2份/千人,远高于创建标准4份/千人。截至目前,已抽检4265批次(食用农产品975批次),其中合格4200批次,不合格65批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抽检结果及处罚公示率100%。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3.时效指标(8分)
我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和开展工作,截止2022年12月,已经全部完成抽样执行。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8分。
4.成本指标(8分)
(1)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费用(1分)
2022年,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教体局等多个成员单位深入开展“五十百千万”食品安全宣传进乡村、“小手牵大手”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粮油健康进万家、营养健康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费用达65万元,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分。
培训费(1分)
2022年度,区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我区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参加赣溯源、食安教育APP培训,持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区卫健委组织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视频培训,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先后举办了全区种养殖安全用药指导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和全区2022年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培训班,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200余人参加培训。我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人数共达到500人次,培训费花费20万元,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分。
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工资(1分)
2022年度我区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工资工235万元,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分。
(4)食品抽检费用(5分)
2022年,财政年初批复数为659万元,实际预算为392.68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92.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年初设定指标值不够准确。
项目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8分)
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4分)
2022年,经过我区多次培训,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逐步提高,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2)食品安全监管水平(4分)
2022年,我区坚持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从年初即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三大安全”监管作出专题部署,将“三大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抓出实效。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逐步提高。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2.可持续影响(5分)
(1)应急处置能力水平(2分)
我区承办了江西省农产品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采取虚拟与现实相结合、视频播放与现场演练相结合、实际场景与画外解说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模拟了一起问题芹菜引发的群体性农产品质量安全III级突发事件,各参演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达到了演练预期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各相关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极大的提高我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水平。应急处置能力水平显著提高,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分。
(2)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3分)
我区加大统筹协调和工作投入,确保基层食品工作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落实好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加强市场监管基层分局、农产品监管部门的装备配备和能力培养,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使食品安全监管从“人海战术”向“人防+机防”转变。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
(三)项目满意度(5分)
1.公众对食品监管整体满意度(5分)
以主题活动、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党建工作的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形成良性互动,逐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公众对食品监管整体满意度达85分,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公众对食品监管整体满意度还有待提升。
五、项目实施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的实施,本单位项目绩效指标总体较好,个别绩效指标与年初设定的目标出现偏离,主要原因: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加强宣传引导,进行政策宣传和创业指导政策宣传。加强项目资金日常监督管理,从项目申报、事中监管、事后评价着手,完善项目资金全项目、全资金、全流程的全面监督和管理。
六、有关建议
本次自评价平均总得分为92分,评价结论为“优”。通过本次绩效目标自评价,区就业局总结前期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工作流程,强化项目统筹安排,并将自评报告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2、评分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场主体管理: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质量安全监管: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食品安全监管: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用于除上诉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