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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538182--2021-003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1-09-1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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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区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及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和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区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区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十一)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职数6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另设机关党支部,负责本部门党群工作。下属单位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一类公益事业单位,编制14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4186.3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31.1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3555.25万元,比2019年增加2184.72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186.3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3523.77万元,比2019年增加2844.76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662.61万元,比2019年增加31.48万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523.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37.99万元,公用经费85.7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86.38   万元,决算数为352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86.38元,决算数为352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7% 。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3.7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20.40万元,比2019年增加158.4 万元,增长71.87%,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20年人员调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8.19万元,比2019年减少4.66万元,下降 5.62 %,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节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17.58万元,比2019年增加 2699.74万元,增长521.35  %,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和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7.59万元,比2019年减少 8.73万元,下降53.49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2020年预算未做“三公”经费安排。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78万元其中办公费20.34万元、印刷费14.37万元、差旅费0.63万元、其他交通补助6.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4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5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9年减少 4.66万元,下降5.12 %。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

   个,共涉及资金135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5.65%。

    共组织对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等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6.32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补贴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各项指标均已按指标值完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反映长堎镇28个社区服务站工作经费。

其他优抚支出:反映春节、八一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和优抚定期补助。

退役士兵安置:反映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

义务兵优待:反映对义务兵家庭服役期间的抚恤优待。

拥军优属:反映春节八一走访部队,乡镇服务站工作经费,参战、参试人员社保补贴,“两不靠”军转干部待遇调整及走访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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