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直以来秉持“以人为本,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不断优化工作方法,引导劳资双方正确面对问题、依法调解争议,真正让双方当事人回到“谈判桌”,坐下来,谈起来,最终达到“握手言和”的目的。
近日,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工伤待遇赔偿案件。当事人胡女士系新建区某公司的职工,因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工伤,但由于公司未为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当事人的工伤待遇一直未能落实。
胡女士的案件受理后,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案件审理程序,结合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经过仔细的案情梳理,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讲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与双方当事人积极耐心沟通。最终,经过不懈的努力,被申请人答应限期支付申请人工伤赔偿款十万余元,双方达成了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制作了仲裁调解书。双方当事人都对工作人员严谨的工作态度,热情的服务、专业的法律素养给予高度赞扬。
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仲裁为民,以人为本”,始终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化解每一个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力促进全区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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