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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结论“不合格”企业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6-19 11:24:57来源:市住建局浏览量:字体:

洪住建文【2024】186号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行业监管,做好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核准后的动态监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我局年初印发的《关于印发市住建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洪住建字【2023】38号)的通知要求,开展了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南昌市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的通报》(洪建发〔2023〕281号),对核查结论为“不合格”的13家企业予以通报,责令其整改期三个月。整改期到期后,经复核,有10家企业提交了核查材料,3家企业未提交核查材料不接受双随机动态核查。现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复核情况

复核结论为合格的企业9家,复核结论仍为不合格的企业4家(其中:3家未提供材料不接受双随机动态核查,1家提供了核查材料核查结果为不合格)。

1、江西速岱建筑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已基本整改到位,复核结论为合格。

2、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逾期整改不到位,复核结论为不合格。

3、江西勤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逾期未提供材料不接受双随机动态核查,复核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理意见

1、对已提交核查资料的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复核结论为不合格,由资质许可机关依法予以撤回其不满足资质标准的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或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回(降低)其不满足资质标准的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2、对未提交资料不接受双随机动态核查的江西勤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复核结论为不合格,由资质许可机关依法依法予以撤回其所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或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回(降低)其所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附件:《南昌市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结论“不合格”企业整改情况表》

联 系 人:张林

联系电话:0791—83884376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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